导言:2014年3月22日,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在丽思卡尔顿酒店宴会厅举行《回归基本法──普选行政长官》研讨会,近四百人出席。饶戈平在会上作主题演讲,从基本法所确立的政制发展原则、行政长官候选人的产生程序及行政长官候选人的爱国爱港标准三大方面,详细阐释了“基本法规定的政治体制原则与行政长官普选”的问题。
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

多年来,政府一直透过公民教育、学校教育和公务员培训三方面推广《基本法》。与此同时,不少社区团体和个别人士也积极参与《基本法》的推广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法》的推广工作于一九九八年一月成立了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基广会﹚。

饶戈平简介

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全国自学高考法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联合国体系研究院(ACUNS)中国籍成员。

   
1.中央主导和最终决定原则;2.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原则;3.均衡参与原则;4.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程序规则及实施普选的原则。

有人提出了“公民提名”、“公民推荐”、“政党提名”、“政党推荐”等名目的要求,姑且可以视为一部分人的民主诉求,但任何民主诉求都不能脱离法律、对抗法律,都不具有无视法律、自行其是的特权。

政治人物必须具有一定的政治立场。从世界各国实践来看,要求候选人爱国、忠於国家都是不言而喻的最起码的政治标准,从国家主权的角度看,这也是最低限度的政治要求。

行政长官人选必须是爱国爱港人士并不是今天才提出来的,并非“外来之物,强加之物”;而是包含在基本法的立法原意中,是20多年前基本法起草过程中就曾强调过的一项政治原则。

 

香港是一个自由多元的社会,资讯繁多,意见纷纭,可能会令人渐渐模糊了对《基本法》的焦点。试想一下,如果工程师在工程期间忘记了蓝图的存在,偏离了原有的设计,这项工程必定难以完成。

提名委员会符合香港人意愿,因为四大界别均衡参与的原则,是香港保持资本主义制度不变的重要政制保证。

2017年若无法实现普选行政长官,本港社会便会“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甚至有覆舟的可能。”他呼吁在政改问题上“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不肯妥协令政改落空,香港要付出昂贵代价。

提名委员会四大界别的平均数目,当年是经过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详细讨论后得出的。提委会要参照选委会组成,亦有其道理,即能有较佳的稳定性,方案亦更大机会达成共识。

反对派片面追求最开放和低门槛的选举,令自己陷入无限追求道德高地、“无共赢”的困局。他希望那些批评“筛选”的反对派议员,不要事先筛走中央提出的政改框架,让市民可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

《基本法》是本港的宪法,具有凌驾性。《基本法》第11条讲明,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绝不可与《基本法》相抵触,因此任何立法会通过的法例,都不能与《基本法》冲突。

现阶段应该聚焦提高提名委员会的民主成分,包括在某些选民较少的界别中提高选民基础,缩窄分歧,亦欢迎任何人提出应如何加强。

沟通是民主党今次前来的目的,希望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有真正的竞争,否则便会以“佔领中环”等公民抗命的方式表达不满。

   

整个提问环节,饶戈平都是有问必答,当民主党何俊仁提出与中央有关的问题时,台上嘉宾都面面相觑,无人主动回应,最终都是由饶戈平“接招”。

《回归基本法─普选行政长官》研讨会,除了“政改三人组”外,特区政府多位问责官员都有出席,包括张炳良、曾德成、张建宗、陈茂波、苏锦樑、黎栋国、邓国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