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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县校园杀妻案历经6次审理 最终改判无罪

2010年10月20日,益阳市中院第二次判定陈新平有罪后,陈当庭撞墙,头破血流。再审法官认定证据未形成完整证明体系,依据疑罪从无改判。9月18日,湖南益阳市中院向陈新平送达了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陈新平无罪”。

  陈新平:去年4月我被取保候审,出来那天,是几年中最开心的一天。虽然当时还是嫌疑人,但是心里知道,我的案子有转机了。

  今年新刑诉法开始实施,里面明确了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之后全国各地的一些冤假错案陆续平反,我就知道我有希望了。

  新京报:你一直关注刑诉法的修改?

  陈新平:是,虽然在监狱里说不相信法律了,但毕竟这是唯一能用的武器。新刑诉法出台前后媒体上好多讨论、专家意见我都有仔细看,正式出台后我把全文一口气读了五六遍。

  新京报:你会特别关注疑罪从无的条款吗?

  陈新平:即使在刑诉法修改之前,法律上也有相关规定。但是新刑诉法强调了这一点,我觉得很好,应该让公检法的人都好好树立这个理念。

  新京报:有观点认为,疑罪从无无疑是司法进步,就具体案件中,也可能因证据问题,出现漏网之鱼。你怎么看?

  陈新平:这应该是公检法考虑的事。为了防止漏网之鱼就随便冤枉一个好人?公安机关的职能是第一时间掌握证据、侦破案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掌握足够的证据是他们的天职。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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