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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县校园杀妻案历经6次审理 最终改判无罪

2010年10月20日,益阳市中院第二次判定陈新平有罪后,陈当庭撞墙,头破血流。再审法官认定证据未形成完整证明体系,依据疑罪从无改判。9月18日,湖南益阳市中院向陈新平送达了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陈新平无罪”。

  陈新平:了解了案件始末后,我一点也不乐观。一个靠“死者”复生而平反的案件,在我们的时代很光荣吗?

  而我妻子已经死了,所以我连依靠佘祥林、赵作海式翻案的资格都没有。我能盼着真凶把我从监狱里换出来?可能吗?我那时候就盼着做梦梦到妻子,希望她能告诉我真凶是谁。

  新京报:你为自己想过哪些办法?

  陈新平:在监狱里,我把一本老刑诉法的书都翻烂了,里面涉及警方如何取证、法院怎么认定证据的规定我都能背下来。但我查那些法律,越查心越凉,因为按照书上写的,我根本不该被关进监狱。

  法律早就规定不能刑讯逼供,也有“疑罪从无”的有关条款,但到实践中法律就成了一张纸。

  新京报:那是什么最终支撑你一直申诉?

  陈新平:五年里,正常的途径都走遍了,没用。到后来,我的希望只能寄托在家人的上访上。希望省里、中央的人能够知道我的冤屈。

  “新刑诉法一口气读了五六遍”

  新京报: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对自己的案子感到乐观的?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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