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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县校园杀妻案历经6次审理 最终改判无罪

2010年10月20日,益阳市中院第二次判定陈新平有罪后,陈当庭撞墙,头破血流。再审法官认定证据未形成完整证明体系,依据疑罪从无改判。9月18日,湖南益阳市中院向陈新平送达了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陈新平无罪”。

  如果因为证据不足让凶手跑了,那是公安机关失职。

  如果明知证据不足情况下,检方坚持起诉、法院枉法裁判,那就是司法的灾难。

  新京报:你希望人们怎么认知你的案件?

  陈新平:法律应该避免我这样的悲剧。我希望在以后,类似的悲剧不要再发生,代价太大了。好的法律应该给每个公民基本的安全感,不然每一个普通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我。

  “内心里还愿意当老师”

  新京报:从去年4月取保候审到今年9月13日再次判决,中间做了什么?

  陈新平:等。因为还是“戴罪之身”,所以也没心思做其他事。

  花了很长时间跟女儿重新接触。我被抓以后,跟女儿没见过一面。我不想让女儿看到我阶下囚的样子。所以5年里,不管怎么想她,我都拒绝家人带她见我。

  我被抓的时候她只有四岁多,到我出来,她都快一米六了,父女俩彼此都很陌生。妈妈死了,爸爸坐牢,我都不敢想在她幼小的心灵里,这是多么大的伤害。

  新京报:出来后去祭奠过妻子吗?会有特别的话想对她说吗?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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