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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县校园杀妻案历经6次审理 最终改判无罪

2010年10月20日,益阳市中院第二次判定陈新平有罪后,陈当庭撞墙,头破血流。再审法官认定证据未形成完整证明体系,依据疑罪从无改判。9月18日,湖南益阳市中院向陈新平送达了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陈新平无罪”。

  赵俊:最高法周强院长说,“宁可错放,不能错判”,这里面是出于杜绝冤假错案、充分保障人权的考量,出现一个赵作海,对我们国家司法形象损害太大了。这种进步的意义就在于,能够从源头上杜绝人为的冤假错案。

  “我不是凶手,真凶是谁我也等待答案”

  被判无罪后陈新平称在考虑国家赔偿数额,认为掌握足够证据是公安机关天职

  “我能盼着真凶把我从监狱换出来?”

  新京报:9月13日法院再次开庭,那天有没有特别的感触?

  陈新平:当庭宣判后,家人抱头痛哭。我自己相对比较平静。有一年多取保候审时间的缓冲。开庭前,我把法院的开庭通知张贴在了校园内外的公告栏上。我想告诉全世界,我陈新平没杀妻子。

  新京报:2010年,河南赵作海案的纠正,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这对你有影响吗?

  陈新平:我在里面很少看电视,当时狱友们告诉了我赵作海的事情。影响?我知道再之前的佘祥林案。说实话,刚开始的时候,在心里我觉得自己和佘祥林不同。佘祥林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我是一名人民教师,受过教育,被抓的时候我觉得只要我跟对方摆事实、讲道理,就有办法还自己清白。

  但是到了赵作海案,我的感受完全变了,什么教师、知识分子,进去了都一样。

  新京报:赵作海的平反,没有让你高兴一些?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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