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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校园杀妻案6审改判无罪 当事人曾因被冤当庭撞墙

2010年10月20日,益阳市中院第二次判定陈新平有罪后,陈当庭撞墙,头破血流。

  2010年10月20日,益阳市中院第二次判定陈新平有罪后,陈当庭撞墙,头破血流。新京报记者卢美慧翻拍

  原标题:湖南“校园杀妻案”6次审理改判无罪

  新京报讯(记者卢美慧)9月18日,湖南益阳市中院向陈新平送达了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陈新平无罪”。

  湖南“南县教师校园杀妻”先后经历6次审理,最终改判无罪。此前陈新平曾3次被判有罪,并被羁押5年。

  被控杀妻获无期徒刑

  2007年5月28日晚,益阳市南县一中体育教师陈新平的妻子蒋毓筠,在去校内超市上班路上被杀害。29日凌晨,蒋毓筠遗体在离家200米左右一处车库楼梯间里被发现。

  时值高考前夕,此案震动三湘。41天后,陈新平被刑拘。公安机关侦查认为,陈新平在妻子手机 中发现多条暧昧短信,事发当天就此与妻子理论时发生争执,后用衣架勒其颈部致死,并在之后藏尸。

  在被采取强制措施12天内陈新平曾做过11次有罪供述,并写下数份悔过书。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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