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成杰案始末
“曾成杰案案情复杂,既有中国民间金融幽微侧影,也折射地方政府的多面角色。”
撰稿|罗 莎
7月12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沙坪刑场,湘西非法集资案主犯曾成杰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对还在四处奔走寻求改判的曾珊(曾成杰之女)来说,连见父亲最后一面的机会都没有。
对于父亲的死,曾珊有三个疑问——
“父亲曾成杰被捕三个月后,法院还未立案,他的三馆公司资产就被湘西政府拍卖,这合法吗?”
“两审法院都未出具三馆公司的资产评估,就以集资诈骗判处我父亲死刑,这合理吗?”
“父亲于昨日上午被执行处决,到现在都没有官方通知,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剥夺临终告别权,这合情吗?”
曾珊的“天问”不仅戳中司法执行的程序和伦理问题,也将2008年轰动一时的湘西非法集资案重新拉回到人们的视线。
高调的民间融资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一度是湖南省最贫困的地区,所属七县一市中的七个县,都是国家级贫困县,是国家重点帮扶的武陵山片区中最正中密集地带。对于当地的民营企业而言,落后的地方财政根本指望不上,本来被寄予厚望的银行贷款,又因大量呆账、死账等历史原因而收紧。
以企业为主体、用于投资经营办厂的民间集资开始在湘西盛行,并且从企业内部蔓延至全社会。据了解,湘西州首府所在地吉首绝大多数家庭都参与了集资,甚至还吸引了长沙、怀化以及重庆、广东、福建等外地省市的个人资金,融资的企业近百家,涉及34万人次、6.2万余集资群众,本金总额高达168亿余元。
曾成杰一手创办的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就是当时的集资大户,和荣昌集团、福大房地产公司并称为当地的“三驾马车”。
2003年湘西州政府对州图书馆、体育馆、群艺馆、电力宾馆、东方红市场等实行整合开发,对外公开招标,简称“三馆项目”。曾成杰挂靠吉首市国土房屋综合开发公司参与竞标并获取“三馆项目”的整体开发权。此后,曾成杰依托“三馆项目”,从2003年11月15日开始,以签订《关于参与“三馆”开发项目的协议书》的形式,面向社会公众集资,期限为1年,年回报率为20%。这份融资协议经政府事先审查、当地公证处公证,公开张贴在橱窗里。有数据显示,2004年三馆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为819万元,到2007年,三馆公司注册资本便飙升到61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