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记者所料,葬礼中的悼念环节,俨然已经变成了替曾成杰翻案的誓师大会。先有家族中德高望重的老人,对曾成杰一生慷慨仗义的为人高度赞扬,又有曾成杰的律师王少光上前发言,陈诉了曾案中一些他看来存在问题的细节,最后曾成杰的儿子曾贤当众表示,要继续追查真相,为父昭雪。王少光后来告诉记者,曾成杰为人耿直讲义气,以前做企业家的时候,先为村里修了路,又建了希望小学,乡里乡亲谁家有困难也经常慷慨相助,因此,虽然除自己之外,今天葬礼上的大多数人其实并不了解曾案原委,但他们还是对曾成杰被冤死一事坚信不移。当然,这其中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曾成杰被执行死刑没有事先告知家属,实在有些蹊跷,也让人们在主观上更倾向于相信曾案另有隐情。
层层疑团
在王少光看来,曾成杰案中最大质疑点,莫过于对其资产、债务的核算。王少光指出:在曾成杰任总裁期间,三馆集团融资本金7.1亿元(融资本金8.2亿元扣除1.1亿元客户奖励),而三馆集团仅直接投资成本就达7.7亿元(不包括房屋销售、租赁、管理费、税收和1.1亿元的客户奖励等等),大于融资本金0.6亿元。湖南高院二审判决不管融资款的实际用途,将融资本金全额的8.2亿元都认定为集资诈骗。而根据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用于合法经营的部分不属于诈骗。这是王少光在曾成杰二审被维持原判死刑后,找到的最重要证据。而在该案二审判决后,曾珊也在微博中提出:当地政府违反法定程序将三馆公司当时(经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价值23.8亿元(现在价值超过40亿元)的资产,低价变卖给自己的独资公司,并以其低价变卖的结果认定三馆公司资不抵债。
另外,在王少光向记者出示的二审判决书91页扫描件中,记者看到,专案组的《答复函》中写道:三馆未归还的本金为12.5亿元。扣除已经支付的利息9.4亿元和客户奖励1.1亿元后,实际仅为2.02亿元。王少光表示:“对于三馆当时23.8亿元的资产来讲,仅仅为十分之一。这充分证明,当时的三馆公司,对其集资的债务,不仅具有归还能力,而且还处于盈利状态。这样的企业被当地政府抢占,并判处企业总裁死刑,说明了什么?”
依旧是在专案组《答复函》中,记者看到,三馆公司未归还本金的实际数额为12.5亿元,这与之前司法机关会计鉴定的数额17.7亿元,有着5.18亿元的巨大差距。“为什么最高法的最终判决无视了这5.18亿元的误差?”王少光像是在问自己,又像是在回答自己的。
根据《刑法》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才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湖南高院在判决曾案时,认为的特别重大损失:一是6.2亿元的经济损失,二是堵铁路、围堵州政府这两个群体事件,三是吴安英自焚事件。
王少光告诉记者,三馆公司的未归还融资本金只有2.02亿元,三馆资产23.8亿元(现值超过40亿元),怎么可能给融资群众造成经济损失?6.2亿这个数字只是对三馆借贷总和的统计,并未减去已经归还的部分。至于吉首群众堵铁路事件,始作俑者是另一家叫做福大公司的融资公司与融资群众冲突引起的,根本不关曾成杰三馆公司的事。而关于围堵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政府的事情,就更是与曾成杰不搭边了,那是当时的州长的汽车,将一个在政府门前的老妇拖行了200米所触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