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
5月10日,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改革的原则是:政企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财务帐目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
5月21~25日,朱镕基在安徽考察粮食工作时提出,当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坚决贯彻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实行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加快粮食企业自身改革,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
9月21~26日,江泽民在安徽考察农业和农村工程,强调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30年以后也没有必要再变。家庭经营再加上社会化服务,能够容纳不同水平的农业生产力,既适应传统农业,也适应现代农业。10月4~7日,他又在江苏、上海和浙江就农业和农村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要求沿海发达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指出把农业劳动力转移到新兴的小城镇和乡镇企业,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一个大战略。
9月28日,江泽民在全国抗洪抢险总结表彰大全上的讲话中强调,要认真总结这次防汛抗洪的经验教训,实现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在水利建设和综合治理方面重点要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治理江河湖泊,加强防洪措施和水利设施建设。今年入汛以来,部分地区由于出现持续性强降雨,长江发生继1954年以来又一次全流域性的大洪水,嫩江、松花江也发生超历史记录的特大洪水,沿江沿湖的城市和农村受到严重威胁。在党中央的领导和军民团结拼搏下,终于战胜了洪水,确保了大江大湖干堤和重要城市、交通干线的安全。
10月12日~14日,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集中研究了农业和农村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结了农村改革20年的基本经验,提出了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的目标和方针,确定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和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决定》要求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依靠科技进步,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村小康建设,加大扶贫攻坚力量;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