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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苏丹之路的回顾和反思

巴希尔于1995年9月访华,在与江泽民主席会谈期间表达了邀请中国参与苏丹国内石油开发的意向。江主席随即令时任中石油副总经理的周永康派人赴苏丹考察,结果显示苏丹油区地质状况与我国渤海湾盆地十分相似。

  在此背景下,实际上在1995 年苏丹总统访华之前,中石油即与苏丹方面有过接触,对其油田地质状况的勘探也是早在巴希尔访华之前的事。早在1994 年1 月,在苏丹举办的中苏经贸洽谈会上,中石油就已了解到苏丹政府招商引资开发本国石油的意向,并迅速对此立项论证及派团组赴苏考察。

  因此,可以推测,当巴希尔总统与江泽民主席会面并商讨两国石油合作事宜之际,中石油其实早已有一份关于苏丹油田状况的考察报告了,这也解释了“国家主导,企 业出马”说法在时间上的不可能性。需要指出的是,这样一份报告特别是从中所体现出的中石油对投资苏丹可行性的判定与偏好,势必会对领导人在该问题上的决断 产生重要影响:如果将苏丹总统这样的一国首脑向我方领导人直接提出石油合作的邀请比作“箭在弦上”,那么“发”与“不发”其实只取决于我方认为此事可不可 行。问题的关键在于,像如此专业性质的问题势必要咨询相关机构的专业意见,这也就是为什么江主席会“责令时任中石油副总经理的周永康派人赴苏丹考察”。

  就这样,在石油领域的技术优势间接地赋予了中石油这样一个企业在影响和决定国家海外石油投资问题上的权力。由此推断,正是由于中石油向中央充分表明了苏丹投资的可行性,才会使国家在“箭在弦上”的时候选择将其“发”出去。

  那么,促使中石油选择投资苏丹的原因有哪些呢?

  其 向中央给出的有关技术层面的可行性当然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但绝不是唯一原因。前文述及的储采比限制和对企业利润与长期发展的考虑仍是作为选择背后的基本 推力,技术可行性则在客观上为打入苏丹石油领域创造了条件,但在选择苏丹这一特定事例上,对于中石油而言更为重要和难得的一点可能还是“机会”。

  如前所述,中国的石油工业在历史上长期秉承自给自足的原则,从未把拓展海外能源供应地放到其议事日程之上,中国的石油企业更是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才起步,因而等到中石油开始把眼光投向海外的时候,事实上大部分的油源早已为大型跨国石油公司所瓜分和垄断,且剩下的大都是由于投资环境差、油质差、开采难度大等不利条件而为大型跨国公司所弃而不用的。苏丹在很大程度上其实就是这种情况。

  苏丹传统上以农业经济为主。其石油勘探始于20世纪六十年代初,最初一批进入苏丹的欧美石油公司虽然进行了大量的勘探工作,最后均以无果告终。虽然1978年由美国的雪佛龙公司首次在苏丹发现石油,但直到九十年代初,在苏丹也仅仅发现4个中小型油田,根据BP 的数据,苏丹的石油探明储量从20世纪八十年代初至九十年代末始终保持在3亿桶(约合0.4亿吨)的水平上,这一数字并不具有吸引力。

  此外,自1955年结束英埃共治建立自治政府以来,苏丹就长期深陷内战之中,极大地限制了其经济发展与能源开发,如1984年雪佛龙就因其作业油田遭到反叛组织袭击而曾短暂退出,随着联合国和美国对苏丹的外交与经济制裁的陆续生效,美、欧的石油公司不得不从苏丹撤出。

  然而,这却为中石油(以及印度、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的石油公司)进入苏丹填补空缺提供了绝好时机。当然,中石油投资苏丹存在不少风险,尽管如此,中石油还是 选择了铤而走险,为日后如何抓住机遇提供了经验。如中石油总经理周吉平所言,“在国际上,由于美国制裁苏丹,许多石油公司还在观望、等待的时候,中石油抓 住机遇,投资苏丹……在别人还认为是风险的时候,果断地抓住风险后面隐藏的机遇,就会处于领先地位。”

  可见,在进军苏丹的过程中,并非是政府主导,而是企业先行。事实上,在对海外石油投资地的选择上,如中石油—苏丹这一案例的模式并不是偶然,而是一直延续到 此后十几年中国的海外能源实践活动中。一些国外研究中国能源问题的学者也指出,在选择海外投资地问题上,更多是企业而不是政府在发挥着主导作用。

  二、石油合作:企业开道,政府护航?

  成功进军苏丹之后,中石油立即开始行动起来,但事实上其在苏丹的早期石油实践并不是十分顺利。此间,中石油主要承接了苏丹6区与1/2/4区两个石油勘探开发项目。

  • 责任编辑: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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