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愿望正在实现
进入新世纪,随着中国城镇化不断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动进入城镇,原来涉农社会保障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这种形式下,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2003年低水平起步试点,探索新农合制度的有效形式;2005年筹资标准从30元提高到50元,并扩大试点范围;2006年以农民工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2007年进入全面推进阶段,覆盖率达到86%;2008年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实现全面覆盖;2009年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到2011年扩大到全国60%的地区;2011年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合并实施城乡居民两项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低保、养老、医保……这些保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一点一滴,社会保障正在以积跬步的力量推进农民权利落地。目前,上亿农民领取养老金,看病能够报销医保,几千年来,中国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愿望正在实现。
这些重大制度和政策的出台,为社会保障长远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奠定了基础。但在特定发展阶段,这些制度和政策大都只能是城乡分别设计和实施,统筹和融合度仍然相对较低。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1.27%,“十二五”期末可能接近55%。城镇化率超过50%,加之城乡人口流动成为常态,表明中国社会保障发展进入加快推进城乡统筹的新阶段。
因此,在经历了“扩面、提待、投入”的外延扩张式发展之后,如今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悄然向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管理服务上提升,实现由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向人人公平享有基本社会保障转变。“公平”二字,道尽了公共部门填平权利差距、在城乡一体化保障路途中所作的努力。
对于如何在社会保障上进一步趋近公平,实现城乡一体化,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就曾表示,要推进制度融合。一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融合。这在法律上已无障碍,中央财政对两项制度给予同额补助实际上也预留了接口。目前有一半省市合并实施了两项制度,随着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应全面推进合并实施;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融合。中央多次强调城乡统筹的方针,4个省市、40多个城市和100多个县的探索也创造了成功经验。目前全国有2.6亿农民进城务工,加上其家属子女,人数更多。及早实现居民基本医保城乡统筹,使城乡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有利于促进社会公正和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