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大理,古镇上摆摊的背包族(CFP)
城管何去何从?
城管要告别目前的执法困境和糟糕形象,首先要解决的是“合法性”问题。
既然城管的职能不能取消,也不能再回到过去“九龙治水”的老路,就必须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城管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和执法手段,建立与其职责相匹配的执法队伍,赋予其一定的执法权力。
在一些管理比较规范的地方,城管是按照公务员管理的。云南昆明近期就出台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必须符合条件,统一招考,纳入公务员队伍,拒绝“临时工”执法现象。
但这样做的困难,不仅在于会增加一些地方财政负担,还有人会质疑,我们到底需要不需要这么多城管人员?市民摆个摊、做点小生意,需要这么多人专门围追堵截吗?有了城管,是不是负责查验资格、发放执照、监督安全的工商、卫生、质检、城建等部门,就可以撒手不管了?
这就涉及了法律制度之外的城市管理思路问题。一个城市能够彻底消灭小摊贩吗?小商小贩天然是城市秩序的破坏者吗?古今中外的城市发展史证明,显然并非如此。《人民日报》在最新的评论中就指出,偌大的城市,应该容得下小小的瓜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