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套白狼”起家 北京出租车业垄断黑幕

2013-04-17 19:50:25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还发现,北京市的出租车公司收取的风险抵押金却是有政策依据的。1996年10月,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发布“京出管(1996)129号文件”,对向驾驶员收取“车辆价值保证金和营运收入保证金”有明文规定。1997年10月14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联合发布“京财会(1997)1914号”文件,要求“企业应向承包者收取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险金、承包金”。

  焦点之四,“车份钱”的依据是什么?

  记者在采访中,司机们反映最强烈的是“车份钱太高”,“车份钱把我们逼惨了”。但记者采访过的几家出租公司的管理人员都说,车份钱收得一点都不高。管理部门则认为,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首都北京,出租车档次太低,水平不高,还有待提高。据北京当地媒体报道,今年底到明年初北京出租车价格统一调整,尤其是目前受消费者欢迎的每公里1.2元的夏利统一涨价到1.4元。那么,北京的“车份钱”到底是高还是低?

  ——“车份钱”由何而来?

  “车份钱”是旧时代骆驼祥子给车行老板刘二爷每天交的“份子钱”的延续,是一种车行管理模式。从1992年北京出租车大发展开始,出租车公司便开始纷纷向司机承包车辆,并由企业向司机收取承包金,即“车份钱”。当时由于出租车的投资实际上是由司机投入,并挂靠到公司名下,所以公司向司机收的“车份钱”每月在800元至1500元之间。公司只管挂名与收“车份钱”,其他都是司机个人的事,车份钱的多少由公司说了算。

  1996年,北京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为“加强行业管理”,统一规定了“车份钱”的收取标准,要求夏利车每月在4500元上下浮动15%,捷达、桑塔纳等车型在5100元上下浮动15%。浮动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劳动法》的要求,依企业向司机发放最低工资、给予福利待遇、上社会“三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大病统筹 等的状况而定;同时保证“企业有一个合适的利润空间”。

  1998年底北京市作出调整,夏利车“车份钱”一律降至4030元。

  ——“车份钱”由什么构成

  如果是一家完全按规范执行的出租车公司,一个司机交上来的“车份钱”应包括以下开支项目:一,按照《劳动法》规定必须为司机承担的部分:包括最低工资(400元)、职工“三险”、工会福利及教育经费等,平摊到每月约600元;二,固定税费,即车船使用税每月约17元 、养路费110元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三项共计198元 ,共计315元;三,车辆折旧费,以7万元的(夏利)车值6年折完计,每月平摊为907元;四,车辆保险,如果按车辆上全部险种计,平摊到每月约为420元;五,替出租司机上交个人收入调节税,每月为75元。上述各项之和约为2317元。

  也就是说,如果“车份钱”是4800元,公司获得的毛利润大约2483元。从中再扣掉企业管理成本房、水、电、租用场地、管理人员工资等 以及33%的所得税后,便是公司的纯利润。

  但记者调查发现,许多出租车公司既没有给司机发工资(有司机说,这是美丽的诺言),也没有给司机上“三险”,连车辆保险也仅仅只是上个第三者责任险,每月不过100元。车辆修理和其他各项费用均是由司机承担,照此测算,许多出租车公司的毛利润是2483元,再加上实际未给司机开支的820元,合计毛利润为3303元,也就是一些司机所说“出租老板资不投一分、手不动一下,凭着手中的特权”每辆出租车每月可赚3303元。

责任编辑: 方乐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