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司机董昕给记者进一步分析认为:这样对广大社会公众而言,既方便又实惠,节约了每个市民的开支;对我们劳动者而言也是利好消息,在充分提高上座率的前提下提高了自己每月的绝对收入,收入将会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一倍以上。同时对国家而言,税收不仅不会减少而且将会大幅增加。这实际上就是把本来属于社会公众和劳动者的社会公共财富从被无偿占有者——出租车公司的手中收了回来。“车份钱”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怪胎,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车份钱”完全没有存在的理由。 北京出租车业五大焦点问题(黑幕之七) 出租车公司的产权是谁的?司机与公司到底是啥关系?收风险抵押金合法吗?“车份钱”的依据是什么?整顿“变相卖车”最终整了谁? 半年来,记者对北京出租车业问题调查中发现,以下几点已成为出租司机与公司及管理者之间争执的焦点问题。 焦点之一,出租车公司的产权是谁的? 43岁的张文满是北京望兴发出租公司的出租司机,他对记者说“我们望兴发出租车公司的投资是我们司机的钱,资产理所当然应该是司机的资产。” 1993年4月,北京望兴发出租车公司创立之际,经人介绍平谷区城关镇东角村村民张文满将5万元购车款交给公司,得到了一辆昌河面包车开始运营出租业务。据原北京市出租车管理局的一份报告称,1994年至1996年间,北京市90%的“小面”、80%的“夏利”和30%的“桑塔纳”都采取的是融资租赁制。也就是像出租司机张文满这样的出资方式。 北京通州天运出租车公司司机董昕自始至终认为,出租车公司的真正出资者是出租司机。其一,从投资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是用司机的钱起的家,做的资本;其二,公司性质是集体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规,集体企业的全部财产归全体劳动者所有。因此,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投资理论,出租车公司的产权人和所有人理所当然应该是出租司机。 董昕认为,现在出租车公司在“收车”的同时,无视出租司机当初对出租车公司起家所出的投资,既不承认司机的股东身份,也不进行分红,正如他在这篇《北京出租车业垄断黑幕》文章开头给记者打的那个比方——龙庄村长的儿子以营业执照作为特许权垄断经营饭馆一样,出租车公司蛮不讲理,硬要把掠夺、榨干了的司机一脚踹出去,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们手中有出租车经营权这一社会稀缺资源。然而,北京的“个体司机”正因为拥有出租车经营权,便可自主经营,过上小康生活。 记者采访好几家出租车公司的管理人员时,他们均对这个产权问题表示十分惊讶。他们认为:工商局的法定登记十分明确,出租车公司的产权就是我们几个股东的,这还用得着怀疑? 他们说:创业之初的“融资租赁”,就是出租车公司先向司机预收一笔款项一般相当于购车款,如夏利为7万元 ,然后每月再收一部分管理费如夏利每月1500元 ,扣去税费、管理成本等部分,余下的即为公司的“利润”。这是不少公司最初为了解决向银行还贷的压力而想出的一种“变通方式”,是一种筹资的方式、一种资本运作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