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判刘志军既是彰显法治理念的机会,也是定讼止争,让传言止息、让真相呈现让民众全面了解刘志军罪与罚的必经程序。
昨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从2011年2月刘志军落马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两年多。其间发生了“7·21”动车事故;今年铁道部被撤销。对于前者,刘志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之于后者,分析刘志军落马教训,也能为铁路改革提供镜鉴。
两年间,关于刘志军的罪行,坊间传得沸沸扬扬,从动车奢华采购、到违规招标,而刘志军与山西商人丁羽心(丁书苗)的权钱交易,甚至他的情色往事,也都不断被曝光、被八卦。
现在,刘志军被提起公诉,审判的大幕已经拉开。这意味着他所犯下的一切罪行,都将接受法律的裁决,也将以权威、公开的方式,曝光于公众视线之中。这既为公众全面评判刘志军提供了必备的条件,也是各方深入反思的一个节点。
2012年5月,中纪委曾通报刘志军案,称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公司董事长丁羽心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和贵重物品;道德败坏;对铁路系统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