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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式整风还是制度化反腐——详解中共巡视制度

由于我们在权力结构上还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改革,巡视监督的对象是掌权的人,还不是权力本身,因而还不能从根本上及时监督并有效制衡权力。虽然我们现在的巡视方法手段有不少创新,也收到比较好的效果,但是这更多地局限于技术层面上的创新。更为根本的应该是体制上的创新,在制度变革上下功夫。

  

  5月17日,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召开,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

  大公网评论员谷越仁

  古代巡视制度作为监察制度的一部分,在中国政治文化中具有漫长的历史,其起源于西汉武帝时期刺史制度的设立。巡视官员由皇帝或专门的监察机构派出,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了解官员腐败信息,甚至可以“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巡视工作在中共党史上,亦有传统。早在1931年,中央便派员巡视地方的组织。1949年中共建政后设置的巡视制度,最早可追溯至1996年。2003年8月,中共正式组建了专门的巡视工作机构;同年12月,中共中央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巡视工作做出明确规定。此后,巡视制度正式确立起来。

  今年5月17日,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召开,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出席会议并讲话,明确了巡视工作的四个重点。有媒体把这次会议解读为王岐山主政中央纪委后,继打击公款吃喝、会所腐败两项反腐“小火”之后,烧起的一把“中火”。由此,社会公众和舆论再次聚焦巡视制度。

  由中央政府派巡视员到地方巡视考察地方官员的行政问题,是中国政治的传统。这种监督制度在历史上曾发挥过一定作用,但来自官僚内部的自上而下监督亦存在着诸多局限。本文将从以下七个方面详解中共巡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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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郑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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