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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霾,行政命令能坚持多久?

各类环保治理的铁腕行动在京津冀地区已持续多年。这种靠行政命令推行的生态保护措施正遇到越来越大的挑战。

霾害

  经济落差凸显治污之困

  在北京以北100多公里外的大片贫困乡村,生态与生存成了一对悖论,其背后则是依靠行政命令强行推进的环境保护运动。缺乏政策的连续性,使得上游一些群众治理水土的积极性正在耗尽。而这些治理最后往往异化成一场场运动。粗略算来,这些年来一场场半途而废的治理有:

  从1989年开始的滦、潮河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项目,只实施了3~5年便中断投资;全国生态示范县建设项目规划长期50年、中期20年、近期10年,只实施了两年便中途夭折;《21世纪首都水资源规划》有17个水保项目,设计治理水土面积1400多平方公里,规划实施期为2001~2005年,仅实施了4个项目就已搁浅……

  “以前计划经济年代,都是无偿牺牲上游利益来满足下游的用水需求,没有形成科学的机制来约束双方的权利义务。”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资源处研究员郎洪钢说,“近几年,随着上游来水的日渐稀少,北京的两大水源地官厅和密云水库来水量锐减,水资源危机出现后,北京开始重视上游水质的改善。基本上是水资源缺了,北京的投入力度就大了,水资源丰富了,投入又不行了,这种投入带有很大的随机性。”

  “这中间其实是没有一种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问题。”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专家张惠远指出。北京和上游地区的生态补偿话题由来已久,但近年来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上是北京一家独大,遇有重大活动或感受到本地环境受到危害时,才会与上游坐谈补偿的问题。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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