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红包文化
消除新闻传播领域的人治特区
阳光:在《新快报》这件事上,很多媒体同行都强调了媒体自身的自律,那么媒体只有自律没有他律的话,媒体环境能净化吗?他律又该如何进行?
展江:国际上的自律有两种模式,简单说一个是英国模式,一个美国模式。英国模式就是由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一个报业评议会或叫报业投诉委员会,来监督媒体。它是在法律以下的。如果有人觉得这份报纸侵犯了他的隐私,他可以去投诉,报业评议会作出一个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美国模式是它反对建立全国性的或者必须性的机构,它认为这是媒体自己的事情,《纽约时报》的记者造假就是《纽约时报》的事。
中国有个记协,但很弱。所以中国媒体的自律很多是自己进行的,要求记者收受红包上缴报社,但问题是交给报社不就意味着报社收了吗?所以大多是靠不住的。
另外从学理上来说,自律是在自由之后,先自由后自律。现在我们讲的,通过自救,一定程度的自救,另外通过社会舆论,调动各种资源,包括官方中某些积极的资源进行自律与他律的结合。但无论如何,现在到了媒体该进行清理整顿的时候了。
阳光:在权力和资本的双重挤压的新形势下,新闻媒体如何做好舆论监督?
展江:这个问题我十年前有过一篇文章,叫《警惕传媒的双重封建化》,我就借用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中的“再封建化”概念,结合中国大陆的当下语境,提出了大众传媒领域初露端倪的“双重封建化”问题,即传媒受制于传统人治因素与开放中再封建因素侵袭共生的严峻现实;传媒面临这种双重夹击,媒体的社会公器职能和权力制衡作用经常被否定,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人权之一—新闻自由——往往被视为洪水猛兽,以致于新闻传播迟迟不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市场机制下广告和公共关系的侵入导致了传媒的再封建化。在一些地方,官媒合一已经发展到商媒勾结和官商媒共谋,而某种伪公共领域制造了媒体的伪公共性,以致于传媒难以充当公众期待的社会转型守望者的角色。所以我认为,遏止这种趋势的根本之策是建立可靠的制度,消灭新闻传播领域的人治特区和法制盲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