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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也该自我整顿了

自律是在自由之后,先自由后自律。通过自救,一定程度的自救,另外通过社会舆论,调动各种资源,包括官方中某些积极的资源进行自律与他律的结合。但无论如何,现在到了媒体该进行清理整顿的时候了。

损害商业信誉罪适用在财经记者身上(CFP)

  媒体行业沾了红包就坏了

  阳光:我们也看到,很多因报道被抓的记者,在进入法律程序时,辩护和维护自身权利比较无力。是否是因为没有专门的新闻法来对记者权利进行明确的原因?

  展江:我觉得《新闻法》绝不是单方面授予新闻界权利的法律,它还会规定新闻界应承担的义务。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新闻界不能滥权,更不能利用职务来犯罪,像现在出现的敲诈勒索、“封口费”问题等。还有人通过互联网为他人维权,出现了一些公民记者、网络媒体监督者,他们其中有一些人可能涉嫌以维权为借口进行一些不正当的行为,尤其是在经济方面收受当事人的钱财,这就有滥权的嫌疑(当然我不掌握具体的材料和事实)。

  我认为,有了《新闻法》,在很大程度上就能对这些行为进行惩治和约束。法国的《出版自由法》规定,损害社会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新闻报道要受到惩罚。我们完全可以借鉴这样一种做法。新闻界是为社会、公众谋利益的,侵害公众利益,打着媒体、记者的口号为某些私人谋求不正当利益的,就应该受到惩罚,甚至是刑事惩罚。

  阳光:业内对于公关负面报道的钱都很谨慎,但对于一些宣传报道的车马费较习以为常,这二者有无本质区别?记者收钱又该如何管理?

  展江:这个事情如果放大一点看,在若干国家都有类似情况。我做研究发现,俄罗斯的记者、墨西哥的记者这方面收入相对比较高,但是远远没有达到中国这样。

  我把媒体的各种问题分为两类,一类是道德问题,就是明显的对错是非问题,另一类不清楚是对错的,称之为伦理问题,比如说记者该不该救人。而记者收红包、收黑钱这是典型的道德问题,应该是抵制。但另一方面它容易识别不容易抵制,只要一露出来那就是丑闻,但是你为什么不能拒绝呢?

  各种各样的原因,最大的原因是社会腐败,整个社会各行各业都这样,所以他们觉得拿点车马费、拿点红包不算什么。再加上很多行业认为中国有红包文化,封个红包礼尚往来。其实媒体这个行业,只要你沾了就坏了。所以现在我觉得根本性的问题是制度坏了,有一点传统文化的因素,但是更多的是当前全社会的溃败,特别是道德方面的溃败。

  此外,很多人认为记者收入低,拿点红包是补贴家用。但我依旧认为这是错的,非常简单的道理,世界各国记者的工资有高有低,大部分工资都很低,香港的记者工资低得可怕,香港的房价也高得惊人,但为什么香港的记者不说谎话?所以,所谓的高薪养廉是不成立的。

  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短期之内没有太多的办法。同时,我看到,相对比较干净的媒体有这样的特点,第一个是这个媒体规模不能很大,第二个就是有一个强有力的管理者,且这个管理者要在稳定的岗位。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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