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被极个别大V视为中国新闻史上最富抗争色彩的一天。这一天,广州《新快报》在头版以整版篇幅发布《请放人》的长篇“檄文”,将自家报社的事诉诸公众舆论。在部分圈外人看来,《请放人》一文不仅魄力十足,且极富悲情清高。但在行业内人眼里,这是公器私用。就像公安抓了煤气公司的人,煤气公司就给公安局大楼断气以抗争一样。
10月26日一早,央视新闻频道每隔一小时连续播出长沙警方审讯陈永洲的录像。不出笔者此前所料,陈永洲不仅“常在河边走,早已湿了鞋”,而且面对法制的威严,也为了减轻自身罪孽,陈永洲不光“竹筒倒豆子”,而且还供出了不择手段抹墨中联重科的幕后黑手。
就此,10月26日成为中国纸媒及十几万采编人员的最大耻辱日。人在做、天在看——这一天,注定将被中国新闻史记录在案!
陷入尴尬的不仅仅是《新快报》,还有那些惟自我价值观优先,不分青红皂白就抢在第一时间替陈永洲和《新快报》“背书”的个别新闻老前辈和法学教授。
为此尴尬的还包括号称“记者之家”的中国记协。24日,中国记协发表措辞强硬、倾向性不言而喻的声明:“中国记协对新快报记者被拘事件会继续高度关注,有关部门对此也很重视。我们希望湖南有关方面能够做出有司法依据的、令人信服的说明。”中国记协声明试图对长沙警方施压之意味,连傻瓜都能心领神会。
戏剧性的一幕在两天后上演。26日下午,发现自己“上当受骗”的中国记协只得快速发表强烈谴责陈永洲作孽的“严正声明”:“现经公安机关查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于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间,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多次收取他人提供的‘酬劳’,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陈永洲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严重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公信力。新快报在长达一年的时间中连续发表多篇该记者署名的捏造事实的报道,严重失职,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国记协此时强调:“新闻战线要认真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决杜绝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坚持新闻真实性,规范新闻采编工作。广大新闻工作者要认真吸取教训,充分认识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等行为的严重危害,严肃新闻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切实维护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虽文字干瘪,例行公事,却为时不晚!应予肯定!
相较于中国记协的“转弯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做法要“老道”许多。在10月26日真相大白前,该总局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被迫表态”是:“总局已注意到《新快报》记者被刑拘的事情,并高度关注事态的发展。目前,总局已通过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了解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公正、稳妥处理此事。总局将坚决支持新闻媒体开展正常的采访和报道活动,坚决维护新闻记者正当、合法的采访权益。同时也坚决反对各种滥用新闻采访权利的做法。希望有关媒体客观、理性地报道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