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责到追责,从大而泛之的管理到精细的政绩考核,这是高层针对地方债务管理问题释放出的信号,也体现出了政绩考核新规的脱敏诉求。
政绩考核新规的脱敏诉求
纵览此次中组部印发的《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其中关于“盲目举债烂账离任也要追责”的规定,无疑是最能引发外界关注的一点。
尽管只是寥寥数语,但制度设计的诉求与指向已不言自明:将曾被地方主政者长期视为“无过”与怯于谈起的盲目举债纳入追责体系,并将其固化为对地方政府有着直接威慑力的政绩考核指标。从无责到追责,从大而泛之的管理到精细的政绩考核,这是高层针对地方债务管理问题释放出的信号,也体现出了政绩考核新规的脱敏诉求。
不必否认,当前一些地方政府的盲目举债情况远远超出公众的想象,这也直接导致了地方债是一个相对敏感的话题。以武汉一城为例,截至2012年6月30日,武汉债务余额为2037.05亿元,债务率已经超过美国最高警戒线的1.5倍。武汉市2013年需要还本付息310.59亿元,2014年则达到311.76亿元,相当于最近两年每天需偿债1亿元。将其换算成另一组数据,即2013年与2014年,武汉市差不多要拿出接近40%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用于偿还债务。
如此举债简直令人触目惊心。它带来的不仅是漫长的还债周期,还有附生腐败。为了追求任期内地方经济的迅速发展,一些官员在盲目举债的同时,也陷入了权力寻租与权钱交易的“暧昧陷阱”之中。由于地方债的管理漏洞,融资平台在有些地方异化为政府的小金库,与官员腐败密切相关。仿佛是一种佐证,在中组部下发该通知的同时,媒体也报道了原湖北省副省长郭有明落马事件。其中有个细节:得知郭有明出事后,他的一位老领导在日记里写下“GDP害死人”的感言。其实并不是GDP害死人,而是为了GDP而过度举债害死人。
由是观之,追责盲目举债既是为了重塑发展的秩序,也是对一些官员腐败的制度性预防。而因为这两者的存在,它也让地方债这一话题实现了政策层面上的“脱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