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政绩考核新规的最主要“新”,其实在于它的“有破有立”。它是对既有考核制度的完善,又几乎直指以往政绩考核中的各种弊端。
■王聃/文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系列新规的靴子纷纷落地。
12月初,中组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这是对中央关于科学评价干部思想的具体体现,可以想见,基于当前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方式仍然是自上而下的,政绩新规考核同时带来的还有地方具体发展举动的改变,由此将地方改革发展带入一个新的时期。
政绩考核新规“新”在何处
从中组部此次印发的通知来看,它主要强调的是八个方面:政绩考核要突出科学发展导向;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对限制开发区域不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选人用人不能简单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论英雄;实行责任追究;规范和简化各类工作考核。
按照《人民日报》“人民时评”的说法,政绩考核新规是在“以更科学的标准论英雄”。文章说,一些地方,GDP至今仍是一些官员引以为傲的政绩,一些干部身上,“功成不必在我”的发展观念仍属稀缺品质,这当中既有考核体系不健全的因素,也有另一个重要原因:政绩考核,不仅是一个“考什么”的问题,还必须特别重视“怎么考”、“如何用”。从“十二五”规划对GDP增速不再作硬性量化要求,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对于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发展、党政领导需要什么样的政绩观,中央态度越来越坚定,指向越来越清晰,要求越来越具体,而肩负政绩“指挥棒”的考核体系,也在不断探索、改进、完善。此次中组部公布的政绩考核新精神,就是进一步清晰传递中央信号。
当然,对于更多的其他评论者来说,他们更看到的是政绩考核新规对系列“要害”的有的放矢。譬如观察者邓聿文在看完中组部对此答记者问后,就表示, 此次政绩考核新规的核心就在于“要去GDP化”。包括五个要点:一是考核不能唯GDP,二是不能搞GDP排名,三是限制开发区域不再考核GDP,四是要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五是考核结果使用不能简单以GDP论英雄。这些要点,可谓抓住了要害。
按照邓聿文的说法,GDP不是不好,但任何东西强调到极致,就会走向反面。作为一个衡量经济增长的指标,早在GDP建立之初,经济学家就曾指出其内在缺陷,比如,不能衡量社会成本,不能衡量增长的代价和方式,不能衡量效益、质量和实际国民财富,不能衡量资源配置的效率,也不能衡量分配,更不能衡量社会公正、快乐和幸福等价值判断。这使得GDP一直以来备受争议。而我们在具体的干部考核工作中,又过分依赖这个指标。当各级政府都以GDP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甚至唯一衡量指标时,无疑会严重扭曲政府的职能和行政行为。GDP不是不要,而是要脱敏,回归其本来面目。中组部的通知,就是在“要去GDP化”,从制度层面切实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
正因为如此,此次政绩考核新规的最主要“新”,其实在于它的“有破有立”。它是对既有考核制度的完善,又几乎直指以往政绩考核中的各种弊端,令人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