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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权时代,小产权房如何突围

小产权房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合理土地制度的产物。当政府部门动用行政力量,对小产权房施以惩处的时候,或许可以在市场上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使政府的权威得以维护。

  多年以来,小产权房一直是横亘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怪异现象,百姓对此趋之若鹜,但政府则一直将其指为非法,必欲除之而后快。

  ■周俊生/文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决定》中的这个论述,被一些舆论解读为僵持多年的小产权房即将解冻的信号,一些城市顿时出现了小产权房交易活跃的情景。

  但是,在全会决定公开发表一周以后,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紧急通知强调,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还要求“拆除一批教育一片”。

  两部门的这个紧急通知下发以后,北京市雷厉风行,展开了一轮大规模的拆除小产权房的行动。但是在别的城市,小产权房的交易却没有停下来,广州还出现了打擦边球的小产权房交易。

  多年以来,小产权房一直是横亘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怪异现象,百姓对此趋之若鹜,但政府则一直将其指为非法,必欲除之而后快。在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有关小产权房的争议明显升温,而改革的全面深化已经无法绕过这个让民众关切的焦点问题。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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