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现行状况下,中国土地改革可以采取哪些过渡措施?
许成钢:目前制度下,一个可行的过渡方案就是强化租赁合同,包括延长土地租赁期、扩大租赁土地的权利范围、提高租赁合同的法律地位和加强对租赁合同的执法。使得任何人侵犯公民土地的租赁权,公民都可将其告上法庭。
这种强化租赁合同的做法,实质是在加强公民的土地所有权。以香港为例,香港过去是英国的殖民地。按照英国法律,土地的最终所有权是归英国皇家所有,但英国皇家并不直接操作,实际上是香港老百姓拥有租赁权。最早,香港公民获得299年租赁权,后变成199年,回归时改为70年。
记者:但现在中国基层土地改革面临的一个问题,不少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结合圈地,当地农民在获得延长租赁权利前就已经丧失土地,这种状况又该如何解决?
许成钢:实际上,这个问题已超出产权范围,涉及到更普遍的制度问题。决策者要是真心推动改革,一定要以法治为基础。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是不能回朔的,否则,改革一定失败,法治也无从实施。决策者设计改革时,必须非常清楚这点,严格按照法治要求去做。
记者:改革也是利益分配再调整的一个过程。延长租赁期,这必然涉及到当地政府与农民的利益调整。有一种说法是,改革会受到既得利益者的阻挠。您是如何看待这种状况的?
许成钢:对,改革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利益集团,尤其是由于制度缺陷而产生的利益集团,他们抵制所有的改革。另外,改革中还存在普遍认识不足的现象,例如,不少贫困老百姓已深受公权力的侵害,却还以为自己受到保护。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主要还是由坚决反对体制改革的利益集团造成的。他们使用各种方法封锁信息,使得普通老百姓接触不到正确认识,不知道世界的实情。
记者:有一种争议是,对现行土地制度进行根本的改变会对执政党的地位,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造成冲击,您是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的?
许成钢:对于这一问题,党内人士也有不同的看法。我想指出,首先,要明确执政党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改革以前,中国共产党曾明确地全面反对资本主义,但改革以来这个基本原则已经改变了。而且,回顾历史可知,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在1949年能够变成执政党,依靠的是中国农民,依靠的是向农民许诺“耕者有其田”,即平等拥有土地的私有土地制,通过土改的方式将土地分给全体农民。土地私有化的体制改革对民众好,对经济好,对体制改革重要。如果执政党有意站在绝大多数民众利益的立场上,如果推动这个改革会带来冲击,那个冲击帮助社会稳定、帮助经济发展,是正面的。任何体制改革,归根结底必须是为了维护公民的利益,执政党的改革也不例外。
土地制度改革最根本的是为了公民自身的利益。当然我们必须知道,由于自古以来的误导的宣传教育,导致一些公民缺少对自身利益所在的清醒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