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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中国改革绕不开基本制度问题

“现在中国的改革要面对的是非常基本的制度问题。他认为,目前中国的改革已到关键时刻,小修小补的措施已不能进一步释放改革的红利,改革要面对基本的制度问题。

  记者:具体来讲,您认为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可以做出那些尝试或试验?

  许成钢:全面推进司法独立改革会遇到很多困难,不可能一蹴而就。虽然全面的独立司法改革一时难以做到,至少局部的试验应该推进,可以推进。一个可能的做法是,在一些“特区”,例如上海自贸区,试验司法改革。例如,在自贸区内设置与当地政府完全独立的专业法庭,由最高司法机构任命能力特别强的法官任职。保证与地方党政完全脱离关系,不受地方各方利益干扰。一旦在一两地建立了这样的制度,就为推广准备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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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中国可尝试在自贸区内试验司法改革,同样,土地改革是否也可采取相似的形式,先小范围试验然后再逐步推广?

  许成钢:要是政府决心去做,土地制度改革完全可以从地方开始,并且比起金融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的性质本身就是局部的。

  中国土地制度改革要解决基本的问题是土地产权。现在一些地区已开始土地确权改革试验,这些改革试验大体都是朝着正确方向,但都没有试图从根本上解决土地产权问题,而是设想在不触动基本体制下,摸索一种可行的操作方式,使得土地能够流转。

  目前的土地确权改革试验关心更多的是效率与资源配置问题,担忧的是土地若不能流转,人怎么进城,土地如何集中利用。这与解决土地产权问题的终极目标相差甚远。土地产权不仅包括,也远远超过土地流转所面临的问题。土地产权实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与力量,其中包括每个公民拥有的法律力量。例如,当他人侵占公民的土地财产时,公民有没有力量来保护自己的财产。

  如果公民在法律上根本就没有这些权利,而只拥有通过一些巧妙的方法,让渡给公民使用的权利,那么公民在受到更有权力一方的侵犯时,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腐败官员,就只能受摆布。以现在大家所关心的腐败问题为例,之所以有如此多的腐败,根源就是原本该是公民的财产被规定为公共财产,公权力不受约束,肆意侵犯公共财产实际就是在侵犯公民的权利。

  由于大陆现行法律规定土地不是私有财产,普通老百姓也就没有法律能力保护自己的财产。在土地增值的很大部分进入腐败官员的腰包时,人们只能说憎恨腐败。如果法律规定土地是老百姓的私有财产,老百姓清楚这些社会财富原本就是自己的,当腐败官员侵吞的时候,每个人就会有能力、有权利,想尽办法保护。

  所以,中国的土地改革亟需解决土地产权问题,明确界限。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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