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开司法独立改革仅是权宜之计
记者:您能具体解释一下,为什么司法独立对于现阶段中国的改革至关重要?
许成钢:司法独立是保证社会秩序,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先决条件。世界上所有发达经济,没有例外的,都具有独立的司法体系保护产权,执行合同。
比如极其严重的腐败问题,其根源之一是司法不独立。如果新一届政府意识到,腐败已成为中国社会的基本问题,关系到国家存亡,必须要杜绝,真正治本的手段之一,就是建立独立的司法制度。
再如现在,中国社会中的上访,规模持续扩大,问题丛生。其根源就在于司法体系不独立,各级地方法院与各级地方政府或有相关利益的权势有密切联系。使得上访成了解决司法问题的手段。解决与上访以及社会稳定问题的必经之路是司法改革,实现司法独立。
一个可操作的渐进体制改革方法是,在设计司法体制改革时,设置跨地区,行政上相对独立,不受第三方利益干涉的法院。如果公民对某县或者某省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选择上诉至同级别的,地处其他县、省的法院,而不是只能向上申诉。
这个问题极其重要。站在大历史背景下观察,世界上所有的发达经济体都是以独立的司法为基础的,这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绝大多数的发达国家,一个基本特点是在现代经济发展之前,已经实现司法独立:即司法独立在先,经济发展在后。这个道理特别简单,因为在没有司法独立的情况下,连产权保护、合同的执行都有困难,而市场经济运作的基本内容就是大量的私人合同的建立和执行的过程。相比之下,上访是中国古代帝制中无独立司法条件下的产物。中国古代社会中,由于不存在独立司法,县官即本县的法官,老百姓利益受损后,在地方上无法打赢官司,只能选择上访。以上访制代替独立的法治,使得交易成本极其高昂,经济发展一定受到基本阻碍。
世界上为什么产业革命发生在英国,而不是别的地方?最基本的一个事实就是在产业革命之前,英国已经开始保护私有产权,它的司法是独立的,合同是能执行的,企业家创造的东西归企业家所有。
即,英国的体制改革在前,经济发展在后。美国也如此,日本也如此,德国、法国,所有发达国家都如此。对此,国内存在不少误解,甚至有些人有意识地把历史的过程说反,目的是为了对不进行体制改革的做法辩护,幻想不用动体制,就能把经济发展好。实际上,这是做不到的。因为制度问题只要不去碰它,不努力解决,它不会自动改过来,相反,还会产生强大的利益集团,阻碍经济的发展。
历史事实告诉我们,经济发展本身从不会自动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恰恰相反,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中的问题,会直接制约经济的发展。
凡是没有司法独立的国家,经济最终是发展不起来的。经济长期不发展以及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的问题,都主要是制度问题所致,从来不是单纯经济发展的问题。当没有司法独立的时候,大家都得想办法去巴结当官的,去巴结政府,民营企业的发展碰到巨大困难。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中国经济的发展,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巨大绊脚石。
总之,目前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碰到的核心问题正是体制问题,其中包括司法独立问题。试图绕过体制改革而采取的其他措施都只是较次要的,或者是权宜之计。
之前,一直想办法绕过去,在不触动体制的情况下,小修小补。现在,能修能补的已经用光,接下来只有在制度上进行改革,经济才能进一步发展。司法独立是中国体制改革中最基本的问题,更不能绕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