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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房姐案细节:北京民警收受8万办理4户口

9月24日上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公诉人举证称,2006年至2008年,龚爱爱委托时任神木县公安局政委何生发(已去世),分别办下山西临县户口“龚仙霞”,  山西兴县户口“龚爱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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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名涉案民警同日下午受审

  昨天下午,法院还审理了王红霞、贺亚玲、张和平、张志华等4人涉嫌玩忽职守案,以及张新堂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他们均曾为龚爱爱办理多个身份开“方便之门”。据悉,5名受控民警否认全部指控,称龚爱爱所提供户口材料真实可信。

  ■新闻回放·房姐事件

  今年1月,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龚爱爱,因为拥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处价值不菲的房产,并拥有多个户口,被网友冠以“房姐”之名,引发了巨大的社会关注和质疑。

  神木县公安局在侦查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中,通过走访银行、房地产公司、龚爱爱所在单位、亲属、生意合伙人了解到,龚爱爱于2005年至2012年期间在北京共购买商铺26套,写字楼7套,公寓1套,住宅7套,别墅1套,车位2个,总计面积10543.69平方米,合同总价3.95亿元。

  今年49岁的龚爱爱户籍所在地为神木县神木镇,曾经担任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

  在今年2月4日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神木警方刑事拘留,公诉人靖边县人民检察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龚爱爱花费30万元,委托北京一售楼人员为自己和女儿办理了两个北京户口,户籍登记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

  在2006年8月和2008年10月,龚爱爱先后两次委托神木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为其在当地办理了两个假户口和相应的身份证件,所用的姓名分别为“龚仙霞”和“龚爱爱”,利用这3个假的身份证件,龚爱爱在北京和陕西等地购买了房产并注册了公司。

  去年至今,中国连续爆出河南“房妹”、山西“房媳”等案件,“房氏”家族成员不断扩大,且都与“一人多户”“一人多证”有关,揭开了多年来户籍管理乱象的冰山一角。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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