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买了4个北京户口
公诉人在法庭指控称,经调查,2005年龚爱爱在北京市一楼盘购房时,询问售楼员张某办理北京户口事宜,后来张某联系到客户赵某商议,后张某向龚爱爱传递可办理北京户口消息,每个户口需15万元。其间,龚爱爱得知同乡好友韩某也在该楼盘购房,她向张某转账60万元,决定购买4个北京户口,两个是自己和女儿,另外两个送给韩某的妻子、儿子。后来韩某在当年煤矿分红后还给龚爱爱30万元。
房姐事件曝光后,警方调查发现,售楼员张某拿到60万元后,将其中50万交给中间人赵某,赵某继续盘剥,将40万交给刘某某,刘某某将8万元给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民警刘某某手中,4个户口也正是刘某某办出的。
庭审中,公诉机关建议法院一审判处龚爱爱两年6个月到3年有期徒刑。昨日上午11时许,龚爱爱案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法庭辩论
辩方称买卖、伪造皆不成立
昨天上午的庭审,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各自表述,双方就出示证据、事实认定、量刑情节方面展开激烈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