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慈禧太后和她信任的大臣们拟就了大体的议和框架,李鸿章和奕劻两位议和大臣按此照会各国,提出了5条议和纲领,清政府第一次正式开出自己的谈判条件:
1.承认围攻使馆违反国际公法,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事件;
2.愿意协商赔款问题;
3.同意修改有关条约,侧重中外商务;
4.收回被占衙署,与各国分别缔约;
5.先行停战。
对中国人提出的议和条件,联军统帅瓦德西的态度是“不给予任何的理睬”。蒋廷黻先生说过这样的话:“在鸦片战争以前,我们不肯给外国平等待遇;在以后,他们不肯给我们平等待遇。”当时的中国正面临着那样的尴尬和悲凉。
瓦德西继而鼓动各国,坚决拒绝中方先停战后议和的要求,并且各国还一致提出,只有清政府在如何惩办“祸首”等问题上有明确的表态之后,才可能开始考虑议和的问题。李鸿章也给慈禧太后发电,要求朝廷尽快从重惩办相关人员。
除了要求惩办“祸首”,列强在“两宫何时回銮”问题上态度也一度强硬,各国公使一致要求,只有皇帝和太后回到北京后才可以开始谈判。
正当李鸿章、奕劻左右为难之际,突然传来俄国军队准备长期占领中国东三省的消息,这引起日、英、美等国极大不安,如果清政府一直陷于逃亡境地,就无力对俄国进行真正有效的谈判和抵制,列强也没有理由去“维护”一个已经没有政府的国家的“领土完整”,而维持东北亚局势稳定,符合美国的一贯国际政策,也为日本此后的扩张创造了有利条件。如果中国东北被俄国一国占领,整个东北亚地区就有可能会出现新的国际力量重组。这就使得八国的统一意见出现了松动,他们不再坚持把“严惩祸首”和“两宫回銮”作为和谈的前提条件,而是集中精力开始讨论议和的具体内容,以期攫取最大限度的战后利益。
圣诞节的前一天,八大列强和西班牙、比利时、荷兰等11国公使将拟好的《议和大纲》交给了奕劻,并要求清政府迅速答复。这份《议和大纲》共有12项主要条款,是后来《辛丑条约》的蓝本。
八国联军最初要求定12名朝廷官员死罪,包括庄王、端王、刚毅、毓贤、李秉衡、徐桐和董福祥等。经反复谈判,最后的结果是:赐庄王自裁;端王充军新疆,终身监禁;毓贤即行正法;徐桐和董福祥被革职;刚毅、徐桐已死,均追夺原官位。除朝廷外,全国各省还有119名官员被处死或被严厉处罚。惩办“祸首”的风波平息后,赔款的数额问题便成了议和的关键。
第二年的1月7日,从保定坐上火车的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在新任直隶总督袁世凯的陪同下回到了北京城里。至此,在中国旧历庚子年爆发的这场动荡终于结束,无论对于这个国家的贩夫走卒,还是最统治者,都是一场难以承受的世纪噩梦,那些被处决的“祸首”到底是些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