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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民主观:要让人讲话

毛泽东在很多场合都把民主解释为民主咨询,民主就是要倾听群众的声音,要让人讲话。

  这是一个高明的导演,他准确地挑选演员,条件是既要有造反精神又保证不造他的反,怀疑一切打倒一切但绝不会怀疑或打倒他,激情澎湃,一点就着,极具杀伤力,又无限忠诚,相信领袖相信到迷信的程度,服从领袖服从到盲从的程度,“毛主席的话儿句句听”,“毛主席指示我照办”,“毛主席挥手我前进”。对于这样一群“人民”,他并不包办一切,而是将舞台适时地让给演员们自己临场发挥,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让大家说话,让众人参与,这看上去的确很像“民主”,以致许多人都自以为真的当家作主了,进而扬眉吐气,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但蒙昧不可能长期持续,人民群众的眼睛虽然不一定是雪亮的,但他们确实不可能永远是傻子,在少数思想先锋看出破绽、予以揭露、并被专政之后,相当数量的群众总是渐渐会觉悟、会明白,当许多人意识到自己只是“领袖”手中的一个棋子、群众运动不过是运动群众、民主只是民众参与而最终还是领袖决定、并且民众的参与也服务于领袖的决定时,人民追随领袖的热情开始减退(表现为对运动的消极),进而有部分人开始怀疑领袖,甚至反对领袖。我们应当承认驾驭群众运动是毛泽东这样的政治高手才敢玩的游戏,但驾驭群众运动并不是民主,相反人民可能是被利用的对象,或者说有时利用,有时保护,有时需要借人民的力量去反对官僚主义,有时需要借助官僚机器去清除人民中的异己分子。

  (三)毛泽东的民主是脱离法治的民主

  笔者认为毛泽东的民主中最大的败笔不是民主不够(如只参与不做主),或民主太多(动辄搞群众运动),而是完全排斥了法治。没有法治往往就容易导向人治,人治和大民主结合,使得民主走向了极端任性。领袖没有法律约束从而成为暴君,人民没有法律约束从而成为暴民,他们的结合可以砸烂一个旧世界,但不可能建设一个新世界。[59]

  文革作为一种“大民主”是明显反法治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但“做主”不是为所欲为、无法无天,如果“民”恣意妄为,践踏人权,文攻武卫,广泛专政,则人数再多,社会地位再底层,曾遭受过的待遇再不公平,我们可以理解可以同情,但其行为仍然不可取,暴力的、反法治的行为是不能倡导的。在毛泽东眼里,只要有群众参与就是民主,群众干什么并不那么重要,因此众人和风细雨地批评某个人是民主,众人口诛笔伐、慷慨激昂地批斗某个人甚至给他带高帽子游街也是民主,众人对官僚主义“打石头,打锄头”更是大民主。[60]毛泽东的民主往往不是民众平等温和地讨论问题,而是群众运动,是大批判、游街、武斗,充满斗争性、暴力性、残酷性。这种“大民主”基本等同于他最擅长的“群众运动”和“阶级斗争”,充满火药味,充满血腥,毛泽东在论述这类大民主时字里行间洋溢着着战斗豪情,充盈着红色恐怖的快感。

  整风运动作为一种“小民主”也是排斥法治的:“我们准备在明年开展整风运动。……凡是贪污了的,要承认错误,在这期间把它退出来,或者以后分期退还,或者连分期退还也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免了,都可以。但是总要承认错误,自己报出来。这就是给他搭一个楼梯,让他慢慢下楼。对于其他错误,也是采取这个办法。……以后凡是人民内部的事情,党内的事情,都要用整风的方法,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而不是用武力来解决。我们主张和风细雨,当然,这中间个别的人也难免稍微激烈一点,但总的倾向是要把病治好,把人救了,真正要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不是讲讲而已。”[61]

  对于犯错误的同志既保护又批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的确是很好的,然而涉及“贪污”这样的问题,已经不属于“犯错误”的范畴,而是涉及犯法、犯罪的问题,应由法律出面解决。是否“承认错误”,受否“在这期间把它退出来,或者以后分期退还”等问题,“连分期退还也实在没有办法”时是否需要“免了”,都应按法律办事,而不应由领导人(如毛泽东)说免就免,说保护就保护;也不应由群众讨论决定,而是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处理,不论领导人还是群众都应遵守法律,所有人应都在法律之下。当然在立法时不论领导人还是群众都可以发表意见,对贪污的构成、处罚、自首等问题都可以充分讨论,但法律一经公布实施,就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办事与领导决策或群众决定[62]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法治,后者是人治,人治的特点是不稳定,实践中“人”(不论是领导人还是人民群众都是人)都有情绪化的毛病而难以做到完全的客观公正,处理事情难以掌握好分寸,因为往往没有固定的、具体的、法律化的分寸,只有一些原则性政策,因此人的自由裁量权太大,而人的认识水平、道德品行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即使同一个人其前后的情绪也可能发生极大变化,使其决定很可能带有太多的感情色彩而不具有理性和客观性。

  毛泽东在痛斥官僚主义时曾说:“如果脱离群众,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农民就要打扁担,工人就要上街示威,学生就要闹事。凡是出了这类事,第一要说是好事,我就是这样看的。”[63]在此毛泽东再次把“打扁担”等暴力举动与“上街示威”等合法权利以及“学生闹事”这样的贬义词并列在一起,划为同一性质,说明在毛泽东眼里民主从来没有什么合法违法的界限。法律总是碍手碍脚的,革命领袖不必拘泥于那些繁文缛节,[64]革命群众也不能被这些东西束缚手脚,因此只要是革命行动就可以无法无天,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然而,当权者的任性会失掉政权,群众的任性会令社会无序,当权者和群众一起任性,就会天下大乱。任性对行使权力的一方来说(不论是权力人还是革命群众)是非常痛快的,甚至可以说是过瘾的,但对另一方来说(如被打倒者),则基本人权完全没有保障,即使不是阶级敌人,也基本类似阶级敌人,不但官职要丢掉,名誉扫地,而且可能被虐待、被批斗、被不经审判而殴打致死。这样说并不是为“统治阶级”辩解(把所有人都划分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本身就是粗暴的),因为大民主一旦开了头,就会愈演愈烈,难以控制——过去是对国民党,后来是对自己人(反党集团);斗争对象昨天是彭德怀,今天是刘少奇,明天是周恩来;可以是当权派,也可以是毫无权力的牛鬼蛇神;[65]在大民主面前当权力人尚且没有生命、自由的基本保障,小小老百姓的什么人权就更加不堪一击。

  毛泽东的“民主”是没有法律做底线的,尤其是他晚年搞的“大民主”,基本上是专政的代名词,也是最能刺激毛泽东神经、最令他兴奋的一种斗争方式。毛泽东一生热衷于大民主,青年时代搞农民运动轰轰烈烈,中年时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独领风骚,晚年仍念念不忘发动亿万群众造反,“搅得周天寒彻”。无法无天、暴力对抗是毛式民主的一个突出特征。

  毛泽东的大民主与历史上的农民造反有相似之处:都是反抗当权者,都是借助暴力手段,都有大规模的底层民众参与,都没有真正实现造反前的美好理想,都有势如破竹、风卷残云的气势,都对现存制度有摧枯拉朽般的撼动,都对国计民生有致命的打击,都有成千上万人付出生命代价,最终都呈现出一幅民不聊生的乱象。二者也有区别:农民起义中的领袖往往是地位卑微的贫民,大民主的发动者却是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农民起义是由于水深火热才揭竿而起,是生活所迫,毛泽东是因为深虑自己的党脱离群众、终被人民推翻而先下手为强,是政治远见;农民起义既反贪官也反皇帝,文革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农民起义是受压迫者造反,文革是受压迫者响应号召;农民起义是为了拯救自己,文革是为了捍卫领袖——谁反对毛主席就打倒谁(这是文革最诡异的一幕——上下是通的,是最上层与最下层联手,共同反对中上层、中层、中下层)。

  《领导者》2013年特刊

  [1] 毛泽东:《没有高度的民主,不可能有高度的集中》,1960年1月30日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于《人民日报》1978年7月1日。

  [2] 毛泽东:《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1957年7月),《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60页。

  [3] 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解放军出版社重印,第818页。

  [4] 毛泽东:《军队内部的民主运动》(1948年1月30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75页。

  [5] 毛泽东:《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1940年3月6日),《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43、742页。

  [6] 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1941年11月6日),《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9-810页。

  [7] 毛泽东:《为人民服务》(1940年3月6日),《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04页。

  [8] 毛泽东:《没有高度的民主,不可能有高度的集中》,1960年1月30日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于《人民日报》1978年7月1日。

  [9] 毛泽东:《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1929年12月),《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8页。

  [10] “红军第四军在接受中央指示之后,极端民主化的现象,减少了许多。例如党的决议比较地能够执行了;要求在红军中实行所谓‘由下而上的民主集权制’、‘先交下级讨论,再由上级决议’等项错误主张也没有人再提了。”毛泽东:《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 》(1929年12月),《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8页。

  [11] 毛泽东:《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毛泽东(1929年12月),《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8页。

  [12] 见黄炎培著:《八十年来》,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版,第148-149页。

  [13] 毛泽东:《井冈山的斗争》(1928年11月25日),《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5页。

  [14] 毛泽东:《军队内部的民主运动》(1948年1月30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75页。

  [15] 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956年11月15日),《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28页。

  [16]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68页。

  [17] 毛泽东:《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1929年12月),《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9-90页。

  [18] 例如美国社会对堕胎的合法性问题进行了几十年的讨论和争议,但至今没有统一认识。参见林达著:《总统制靠不住的》,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99-306页。“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一切问题的可讨论性,以及讨论的激烈和深入程度。……对于一切与民众密切相关的问题”,都“可以在大家面前全方位地彻底摊开。各方面的利弊,有可能发生的前景,都使大家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然后,请人们自己做一个选择。选择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去投票站投下自己的一票。”见该书第312页。

  • 责任编辑: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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