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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民主观:要让人讲话

毛泽东在很多场合都把民主解释为民主咨询,民主就是要倾听群众的声音,要让人讲话。

  四、毛泽东有时把民主视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小民主)

  毛泽东认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应采用“讨论、批评、说服教育”的方法,并将其运用到整风中,称为小民主:“预先出告示,到期进行整风,不是‘不教而诛’,这是一种小民主的方法。”[15]“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16]在此毛泽东把民主解释为一种方法,即“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

  (一)“讨论、批评、说服教育”与民主

  在“讨论、批评、说服教育”中,只有“讨论”可能属于民主范畴(可能是民主决定前的讨论,也可能是领导决定前的讨论,后者只有民主咨询的意义),而“批评、说服教育”已经有了一种身份预设,即“被批评”者、“被说服教育”者是认识有偏差、甚至有错误的人,而“批评、说服教育者”是政治正确的代表,这与言论自由中蕴含的权利主体平等有明显的差别。“压服”固然是独裁专制的表现,“说服”也可能只是开明专制——尤其是某些人总是充当说服者,而别人总是被说服者,而不是平等地互相说服时。在毛泽东的一些论述中,“批评、说服教育”不仅是一种方法(与强制、压服的方法相比无疑是好的),它还包含着一种权力,一种地位,当一部分人能够对另一部分人进行“批评、说服教育”的时候,前者已经具有了一种道德优越的前提,其正确性、先进性已经毋庸置疑,此时批评者与被批评者之间、说服教育者与被说服教育者之间已经无需就某个问题、某种认识适当与否、正确与否进行讨论,问题已经有了解决方案,认识也已经明确,标准答案已经具备,现在只是针对一些不符合标准答案的认识,或思想还没想通跟上的落后人群进行批评和说服教育,二者之间已经明显不平等。民主应是大家平等地讨论问题,最后实行多数决,是各种观点在交锋、各种意见在交流,是对事不对人的,而“批评、说服教育”针对的主要是人,彼此间是不平等或不完全平等的,是通过开会(如民主生活会)一部分人给另一部分人(或个别人)定位定性,甚至重新划分敌我友。

  “讨论、批评、说服教育”有一个前提,即毛泽东认为真理是唯一的,人们对真理的认识是可以统一的,通过民主讨论大家总能达到意见一致或基本一致,“开会时要使到会的人尽量发表意见。有争论的问题,要把是非弄明白,不要调和敷衍。一次不能解决的,二次再议(以不妨碍工作为条件),以期得到明晰的结论。”[17]这是强调通过充分讨论以达致意见统一。如果能够达致意见统一当然是很好的,但许多问题是没有统一意见的,不论怎么讨论都还是各持己见,五颜六色恰好是民主的特点,也是人的多样性的真实写照。[18]民主讨论中的言论自由是期望通过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在无法达成共识时只能是少数服从多数。如果能够达成共识而出现“一致决”,当然是最有利于执行的,但这往往极少见;而不能达成共识出现“多数决”,则是常态,[19]过于强求“一致决”很容易使民主窜味,不但实现不了“多数决”,还可能变异为“少数决”乃至“个人决”。

  正因为毛泽东们(不仅仅是毛泽东个人)总是自信真理在手,能够说服别人,所以在现实操作中,这种“批评、说服教育”成为很厉害的武器——往往一直要批评到你接受批评为止,一直要说服到你被说服为止,一直要教育到你接受教育为止。如果经过苦口婆心、反复摆事实讲道理之后你仍然顽固不化,不愿意向“真理”低头,那么人民内部矛盾就可能转化为敌我矛盾,打入另册。而一旦成为敌我矛盾,就不再适用“讨论、批评、说服教育”的方法了,而是采用强制、压服、专政的方法,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绝不手软。由于人民内部矛盾随时可能转化为敌我矛盾,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之间往往没有具体、稳定、统一的标准,因此这种预期后果使得大多数人不会(至少不会长期地)坚持己见,不会为真理而辩论,而是适可而止,察言观色,揣摩权力意图,一旦发现自己可能被列入“批评、说服教育”的行列,就需要及时转向,尽快接受批评和说服教育。而这样一来言论自由也就没有了,言论自由当中蕴含的各种意见都有充分表达的机会、每个人都是平等主体之精神,就发生了质的改变。这种对待不同意见不是宽容而是非要“说服”对方、说服不了就批判、就斗争,就转化为敌我矛盾的做法,不可能走向真正的民主,“批评、说服教育”的方法事实上也不可能是“民主的方法”。

  (二)“批评、说服教育”与个人自由

  “批评、说服教育”如果以侵犯自由(言论自由、思想自由)为前提,民主就可能变异。毛泽东的民主往往不是保障自由而是排斥自由的,在他的论述中,自由总是和资产阶级联系在一起,自由从来都是贬义词:“要指出极端民主化的来源,在于小资产阶级的自由散漫性。这种自由散漫性带到党内,就成了政治上的和组织上的极端民主化的思想。这种思想是和无产阶级的斗争任务根本不相容的。” [20]毛泽东在批评自由主义时曾列举了自由主义的十一种表现,笔者认为大致可分为四类:一类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关系学,如“因为是熟人、同乡、同学、知心朋友、亲爱者、老同事、老部下,明知不对,也不同他们作原则上的争论,任其下去,求得和平和亲热。或者轻描淡写地说一顿,不作彻底解决,保持一团和气。结果是有害于团体,也有害于个人。”这种关系学的确是非常有害的,不仅有害于革命,而且有害于法治建设,革命是理想至上,法治是规则至上,与“关系至上”都格格不入。第二类是涉及违反党纪的行为,如“命令不服从,个人意见第一。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听了不正确的议论也不争辩,甚至听了反革命分子的话也不报告,泰然处之,行若无事。”“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愤恨,不劝告,不制止,不解释,听之任之。”第三类则涉及个人的品行修养,如“不负责任的背后批评,不是积极地向组织建议。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开会不说,会后乱说。心目中没有集体生活的原则,只有自由放任。”“不是为了团结,为了进步,为了把事情弄好,向不正确的意见斗争和争论,而是个人攻击,闹意气,泄私愤,图报复。”第四类是党性不强、要求自己不严格的种种消极表现,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但求无过。”“见群众不宣传,不鼓动,不演说,不调查,不询问,不关心其痛痒,漠然置之,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把一个共产党员混同于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办事不认真,无一定计划,无一定方向,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自以为对革命有功,摆老资格,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工作随便,学习松懈。”“自己错了,也已经懂得,又不想改正,自己对自己采取自由主义。”毛泽东例举的这些现象确实都是“十分有害的”(但有害的程度不同),“它是一种腐蚀剂,使团结涣散,关系松懈,工作消极,意见分歧。它使革命队伍失掉严密的组织和纪律,政策不能贯彻到底,党的组织和党所领导的群众发生隔离。这是一种严重的恶劣倾向。”但将它们都归结为“自由主义”的表现,似乎有些牵强,在笔者看来它们基本属于官僚习气、封建作风、干部素质、个人品行方面的道德性问题。这些“自由主义”妨碍了毛泽东革命理想的实现——他的理想是不但要改造社会,而且要改造人——塑造一批新人,一批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的共产党人,而“自由主义取消思想斗争,主张无原则的和平,结果是腐朽庸俗的作风发生,使党和革命团体的某些组织和某些个人在政治上腐化起来。”“自由主义的来源,在于小资产阶级的自私自利性,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革命利益放在第二位,因此产生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自由主义。”[21]打造一批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二位,革命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富于牺牲精神、具有高尚道德和纯洁情操的精英团体,是毛泽东的理想,这种理想以及武装斗争的残酷环境、封建意识无所不在的影响,使得毛泽东很自然地强调党的严格纪律,强调“个人服从组织”,强调“把一切献给党”,这种完全的奉献精神当然会排斥独立个性、排斥个体自由、排斥基本人权,这和现代民主保障自由的基本理念是格格不入的。[22]

  毛泽东的这种理想主义,其初衷或许是值得尊敬的,其信念也是令人钦佩的,但最高尚的理性主义却可能导致最残酷的专制,因为它脱离实际,远远超越了当代人的思想境界,甚至有违人的本性。即使毛泽东本人在其个人生涯中也未必具备他所推崇的、要求全党达到的那种“无私”人格,[23]或者说毛泽东本人以及许许多多的党内精英,曾经在某些时刻、某种特殊情境下确实进入过一种完全“忘我”的境界——很多人为革命信仰奉献了生命,但这不是人的常态,不是社会的常态,因而很难制度化,很难在社会上推广,硬性推广就是一种强加于人,一种对他人自由选择的剥夺——你凭什么有权改造别人?别人为什么不能改造你?把自己放在改造者的位置,把别人放在被改造者的位置,已经确认了自己的优越地位,有违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是一种精神特权,这种特权被制度化、有权力做支撑的时候,就成为一种新的压迫。这种理想主义旗帜下的“教育人”、“改造人”在实践中几乎不可避免地会走向反面,最终不是治病救人而是动辄整人。由于“批评教育”模式已经预设了一部分人对另一部人的改造权力,因而是一种以绝对自我中心为出发点的对周围人的伤害甚至残害,表现为极度自信,极端理想主义,[24]但目标再完美,“只要是具有排他性的,就会轻易走向极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一个事与愿违的黑影就会在后面紧紧相随。”[25]虽然表面上看大家都“畅所欲言”,但实际上言论未必是自由的,如被批评者的自我批评可能是违心的,有些批评者也可能是附和的,“说服教育者”也可能是违心的,甚至可能整个批评会都是违心的——只是为了向上级交差。还有可能批评者是为了公报私仇,借机排斥异己,或者发泄内心某些阴暗的情绪,做自我批评者只是权力斗争的牺牲品。在严格的组织纪律下,不论批评者还是被批评者都很难说有什么自由,[26]他们可能是在响应领袖号召,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他们必须对某些人或某些现象作出批评,或者必须对某些事作出自我批评,他们完全不是在自由地讨论某个问题,某种现象,而更像是群众和干部相应党的号召而展开的行动,这种民主只是有一大群“民”在参与,但他们并没有真正“做主”。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说服教育”在党内、军队内比较有效(有党纪、军纪做后盾),但推广到全社会就难以奏效;在根据地等小范围内比较有效,在全国统一实行就很困难;在农村比较有效,在城市就阻力极大。以毛泽东的才学说服普通工人农民乃至党内的工农干部这些人是比较容易的,[27]但对知识分子乃至党内的城市干部,说服的效用就差一些,尤其是社会上的高级知识分子(如梁漱溟、顾准)其思想的独立性是难以抹煞的,他们几乎不可能事事都保持和领袖的意见一致,也不太可能轻易被说服,一些人即使迫于形势不得不顺从,内心也仍然是有抵触情绪的,这令毛泽东觉得知识分子与工农群众相比就是不厚道,不听话,臭硬臭硬的,因此党群关系恶化首先表现为党和知识分子的关系恶化,建国后不久党内知识分子型的干部大多失势也就在所难免。毛泽东没有看到,当权者要统一思想是不可能的,不论你怎么礼贤下士都不可能,唯一的办法是承认现实,允许思想和言论自由。不论你的观点多么正确、决策多么英明,社会上都会有各种不同意见和批评,这些意见和批评有的是有道理的,有的可能是没道理的;有的是友善的,有的是故意抬扛的;有的是诚恳的,有的是尖酸刻薄的。言论自由就是允许所有这些言论存在(宪法允许而不是开明的领导人允许),不分对错,不论善恶(只要不构成法律上的侮辱诽谤等)。越是文明的地方、越是文化普及的地方,人们就越是要求自由,各持己见、众说纷纭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常态,当权者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都不可能改变,硬要去改变就将自己推向了独裁专制。毛泽东对此并不是完全没有意识,他曾经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也是在告诫自己):“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28]但这不过是道德教化,而且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保持五年、十年还可能,保持二十年、三十年就不太可能,在位时间越长越难以保持,所以我们今天才强调要在制度上变终身制为限任制,民主才要制度化法律化——不论当权者是否开明,法律保障言论自由不受权力干涉,制度约束权力人无法压制思想自由(在位时间长了难免要压制)。[29]因此即使在民主制度下有些事需要少数服从多数,这种服从也只是行为上的服从(行为上也不服从就是反法治了),不一定是思想上的服从,思想上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可以对既成决定(如法律、政策)怀疑和批评,民主只要求统一行动,不要求统一思想。[30]

  • 责任编辑: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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