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国《欧洲时报》3月14日文章,原题:反腐:既要造铁笼 也要修心性
中国两会期间,有两个关于反腐败的表述备受瞩目,一个刚性打压,一个柔性劝诫,场合、口气、所指有别,均透露了中国反腐战略标本兼治的谋划。
其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在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到“完善反腐败方面的立法,真正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今后5年立法重点。这一表述被解读为中国立法机关首次对反腐败国家立法给出明确的优先时间表。
其二,是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8日出席江苏团讨论时,提出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
制度反腐、法制反腐的路径较早前就已彰显,立法的共识在全党全社会达成,再由人大给出时间表,铺陈完整,日益明晰。立法反腐全面提上国家日程,下一步将是“瞻前顾后”的课题研究和具体工作,打造惩治和约束腐败的法律铁笼。
但正如反腐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国完成法治化进程同样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法治社会之外,人情社会、面子社会、私德社会依然强大。一直以来,中国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可谓不强,决心不可谓不坚决,从严治党、以法治腐的明刀明枪屡有斩获,但腐败仍“割掉一茬又长一茬”,就在于“暗战”胶着。此次对“官商交往之道”的阐述,是将伏线提到明处,指向腐败的温床——官商共同体。
官商共同体存活于法律铁笼之外,一旦形成气候,权钱交易很快会衍生出官官相护、侵占国家利益的集体腐败,并伴随着个人的腐化堕落、法律被侵犯践踏,不但司法反腐无从保障,还会滋生司法腐败。【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