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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森:把政府的财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伴随着中国走向一个现代国家,建立一个良序的市场经济社会,有什么应当做必须做的改革?韦森在发言时指出,目前中国最重要的改革,不再是市场化的推进,而是政府内部权力制衡以及现代民主政治建设这些根本问题。

  第三,进行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部在政府“全口径”预算资金的管理和支配权力,对全部政府性收入实行统一、完整、全面、规范的预决算管理,尽量消除各级和各地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预算外收入”和“制度外收入”,把政府性全部预算收入分类编入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建立起政府“全口径的预算体系”。财政部与央行一起,完善和健全央行经理国库的“单一国库账户”制度。这要牵涉到两个方面的改革:(1),要强化而不是消弱财政部的对政府部门的财政收支的统筹权力。政府预算一旦通过,即为“法定”,党政主要领导和其他部门领导不得干预财政部门按照年初预算进行财政收支的财权,即使有国家的较大经济波动和重大自然灾害等情况需要进行预算调整,也要经人大及其相关职能机构讨论通过时才能修改。党政领导除了在自己职权内所特设的一些专用基金外,不得随便和任意干预各级财政部门的独立财权,且应该杜绝主要党政领导人“靠拍脑袋”而任意动用政府预算资金的做法。另外,进行相应地财政体制改革,使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第二,财政部与央行一起,完善政府所有财政资金的“单一国库账户”管理制度,建议取消各级政府现有的“财政专户”,使所有政府财政收支必须入出央行的“单一国库账户”。政府各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资金收支的“支付账户”,必须做到“零余额”。如果做到这一点,就可以从制度上堵住许多政府官员贪污腐败的漏洞,建立起完备的和切实有效的防腐、反腐和惩腐的制度保障机制。

  概言之,在国家的基本制度构架的改革和建设上,要做到政府财政预算制度的“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方面加强财政部对政府所有财政收支的统筹和支配权力,另一方面在人大内部建制上建立起真正实体化和常设化的预算工委,下设人大和政协联席的预算署,来全程参与国务院和财政部预算的编制、执行、实施和审查监督。在国家的审计和督察制度方面,在升格国家审计署,在人大内部或在国家的最高权力层面上设置一个独立的“审计督察院”,并相应健全和完善央行经理国库的“单一国库账户”体制,基本做到把政府所有财政资金入出央行的单一国库账户。这样一来,在政府的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实施和决算的整个过程中,前面在制定预算的时有人大财经委和预算工委参与制定和审议,中间有预算署的审查、批准、监督和制衡,且有央行国库所提供的预算收支和库底资金使用情况的精准数字,事后又有独立的审计督察院来审计财政部和各政府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支出用途和效率以及是否使用的得当、是否符合年初预算,这样就可以从各个环节上随时堵住现在政府官员腐败渎职的主要渠道,以从制度上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国家反腐保廉的制度机制。

  上述这些改革措施,不但看来是必须的,在目前中国的体制下,至少是可行的且可具体操作的。这实际上是在进行中国现代国家制度的建设和创新,是中国走向一个现代国家、建立一个良序的市场经济社会当为的改革。当然这样的改革,会牵涉到中国现行体制的方方面面,将是一套综合的改革。这样的改革,才是中国执政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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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郑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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