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9日,驻扎在新加坡的美国海军自由号濒海战斗舰在南中国海进行了海上炮击训练,同一天,美国海军菲茨杰拉德号导弹驱逐舰在菲律宾海与菲律宾海警进行了一系列海上训练。图为自由号濒海战斗舰57毫米主炮在南海开火。
中国依 “断续线”主张的海洋权益属于历史性权利,其在《公约》签署前早已存在,《公约》承认历史性权利,但却没有对什么是历史性权利做具体规定,要让仲裁法庭判定“断续线”主张与海洋法冲突,难度也相当大。
至于是否存在中国“侵犯”菲律宾专属经济区的问题,在前两大问题没有得到厘清之前,同样难以判断。因此,法庭很可能认为其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不过,国际法都是动态的,不断发展的,随着人类海洋实践活动的日新月异,国际海洋法更是如此。法庭理论上可以根据新的形势,对上述相关条款做出再解释,这就留下了一定的想象空间,法庭也有可能认为其对该案具有部分管辖权。
菲律宾会大打悲情牌
即便仲裁法庭认定其对该案没有管辖权,菲律宾也会借此推动南中国海问题国际化,并大打悲情牌,着力将水搅混。目前来看,其已部分达到目的。如果任由菲律宾表演,中国不做出有力回击,难免在国际上给人一种中国傲慢、不尊重国际法的印象,国际舆论在南中国海问题上恐对中国更加不利。
一旦法庭判定其对该案有管辖权,则无论中国作何反应和态度,仲裁都将进行下去。因为,依照《公约》附件七组成的仲裁法庭,其强制程度超过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及特别仲裁法庭。“如争端一方不出庭或对案件不进行辩护,他方可请求仲裁法庭继续进行程序并做出裁决。争端一方缺席或对案件不进行辩护,应不妨碍程序的进行。”迄今为止,中国拒绝应诉,但这并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预计,完成所有的仲裁程序,可能需要三到四年,抛开最终结果不论,其漫长的司法过程及外交斗争都将会对中国不利。
况且国际海洋法并非是静止不动的,仲裁法庭的管辖权,以及法庭在法理解释问题上的张力,也并非像中国国内某些专家所言,是那样言之凿凿的,一切均存在一定的变数。另外,国际法也并非完全是法律问题,仲裁法庭还需要综合考虑国际政治形势、国际舆论状况等。
当然,仲裁法庭没有执行机构,中国可以选择对其仲裁过程不予理睬,对于其不利于自己的裁决,中国可以选择拒绝执行,甚至另起炉灶,退出《公约》。但今日之中国不应该也不至于将自己陷入这样的绝地。
对于中国而言,与黄岩岛的对峙较量相比,这场国际司法斗争更加隐蔽,也更加复杂,也更输不起。这场法理保卫战也不是南中国海一城一地得失的问题,其成败关系到中国整体的海洋空间范围及重大的海洋权益、关系到中国在国际海洋秩序中的地位,牵一发而动全身。无论中国选择在仲裁法庭上,或是在仲裁法庭外进行宣传和斗争,这都是一场集外交、政治、军事、国际法、舆论宣传等于一体的全面较量,是对中国综合海洋战略实力的考验。
这场法理保卫战也不是南中国海一城一地得失的问题,其成败关系到中国整体的海洋空间范围及重大的海洋权益、关系到中国在国际海洋秩序中的地位,牵一发而动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