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治污先治官,治官先治人。”(CFP)
管住帽子:治霾先治权力之霾
或许,技术路径的选择仍然不是最重要的事情。有人说,看看中国此前已经制定的那些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划、方案,只要是完全遵照执行了,中国的环境也不至于是今天的这个样子。同样的道理,雾霾也不至于如同今天这般面目狰狞。当几乎所有人都在为“霾灾”痛心疾首之际,仍然有人喜滋滋地总结出霾的若干“正能量”。在治霾之路上,这样的“霾”也许更为凶险。
环保部近日专门发文,要求各地加强雾霾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公开批评部分地区“存在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发布和报送不主动、不及时,应急措施滞后,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等问题”。虽然这份文件是针对信息公开而发,但是谁又能说“不回应、不发声”的消极表现仅仅体现于信息公开方面呢?雾霾的形成,是天气的原因,是污染的原因,更是某种病态发展观和发展模式的直接后果。今天,一些地方和官员仍然在雾霾面前装聋作哑,不过是常态的一种延续而已。但是,我们也必须清楚,这种所谓常态已经不能继续。
关于污染的责任问题,有一个通常的说法,叫做“谁污染谁埋单”,以市场的逻辑来看,这当然没有问题,污染企业必须承担起破坏环境的成本。但是,正如雾霾无处不在,环境污染的外部性已经不是单个企业支付罚款所能解决,保护环境,保护蓝天白云已经称为现代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治霾,在市场手段之外,必须加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让官员作为责任者为自己在环境上的渎职失职埋单。把治污纳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之中,舆论对此呼吁已久。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钟南山院士就曾建议,把环境污染治理作为政绩考核的指标,特别在重度污染城市将环境治理作为政绩的首要考核目标。同样是在两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被媒体问及如何应对大气污染问题,他表示,“治污先治官,治官先治人。”
12月10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对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其中明确表示,政绩考核要突出科学发展导向,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考核评价政绩的主要指标,要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一位县委书记坦言:“我完不成GDP指标,顶多挨批;搞不好大气污染防控,把我‘帽子’摘了,这可划不来。”这样的表态,虽说不上让人欣喜,但是考核指挥棒的力量却是实实在在的,对于治霾的功用也是值得期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