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主招生的初衷是避免按高考成绩搞“一刀切”(CFP)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的运行机制。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周伟萍认为,这是教育改革的大方向,有利于多元化的选才。但“放权”的同时,如何防止贪腐的发生,需要在操作中进一步规范。“赋予高校更多的自主权的初衷是为了避免‘一考定终身’,但多元化选才的自主权要与责任相匹配。只有改革方案更完善,制度设计更严密,才能有效遏制权力寻租的空间。”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王烽表示。
不能因腐败否定自主招生
当所有人把矛头直指自主招生时,熊丙奇说,这值得警惕,这显然是找错了方向。“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这一改革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但原有的高校治理结构并没有打破,依旧实行行政治理,这种半吊子改革,进一步为贪腐制造了空间。”
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高考之外,高校自主招生为具备特别才能的考生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然而,招生过程不透明与权力缺乏监督,致使“好经”被念歪。放开自主招生权,让负责招生的高校主管拥有极大权力,而这种关乎教育公平的权力却不受制约与监督,操作的空间与权钱交易由此滋生。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助理张志安,曾经作为面试官参加过中山大学的自主招生考试。在他看来,从改革的角度来讲,自主招生对高校是有好处的,因为它加强了高校的招生自主权,避免按高考成绩搞“一刀切”,让有特长的学生得以进入更好的学校。“如果把自主招生的制度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将极大地减少暗箱操作的可能。好的制度还需要一些设计来堵住漏洞。”
熊丙奇认为,这次人大曝出的自主招生腐败丑闻,从本质上说,就是高考作弊。只有严肃问责,才能起到警慑作用。一方面,司法机关要进一步调查这背后是否还有其他人员卷入其中;另一方面,要对以权钱交易进入人大的学生进行清退处理,并追究所有当事人的责任。
对高校赋予更多自主权的同时,更要对其相关环节进行有效监管。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主任的张鸣教授直言:“高校已经成为一个官场,不仅有官场的结构,还有官场的文化。”在高校去行政化已是大势所趋的背景下,政府理应减少对高校的干预与限制,而行政干预退位之后,要使来自学校老师、学生以及民众的监督立即填补上去,让自主招生真正体现公平与包容。
而要彻底遏止高校的教育腐败和学术腐败,熊丙奇指出,不能指望行政领导自觉“把关”,必须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有效制约学校行政的权力。他说,目前的贪腐根源在于教育行政化,学校行政权力不受监督。因此必须深入推进改革,推进教育去行政化,这包括学校外部的去行政化——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政府部门不得干涉学校办学;以及学校内部的去行政化——行政领导不得越权干预教育和学术事务等方面。如不推进教育去行政化,维持行政治校的格局,贪腐不可能得到根治。这将是一个系统的改革,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到位。熊丙奇表示,没有高等教育的市场竞争机制,没有受教育者的选择权,很难改变学校的办学态度。
(编辑组稿/毕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