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9日,深圳罗湖一男子当街挥刀砍人,致多名无辜路人死伤。该男子被疑有精神病(CFP)
绝对权力的存在,使社会不可能公平、公正。当人们遭受到不公正对待, 又没有诉求渠道,无法捍卫自己的权益时,“用牺牲生命的方式来抗争,是普通百姓寻求改变命运的最后选择。”冀中星制造爆炸案理应受惩,但是谁把他逼上梁山?冀中星曾在广东东莞市打工,以开“摩的”为业,2005年6月28日拉客时与厚街镇新塘村治安队队员发生冲突,致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此后多年上访,均无结果。他在一篇博客中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无声。”于是铤而走险。破坏公平正义,是最大的犯罪。公平正义实现不了,类似事件还会不断发生。
直接原因:官场腐败、贫富悬殊、司法不公、道德沦丧等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绝对权力与腐败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为了维护特权,各级决策必然从保护个人和小集团的利益出发,从而形成腐败生态链和同流合污共同体。现实社会,个体腐败数不胜数,集体腐败层出不穷,腐败方式多样,行政成本世界最高,仅“三公”消费每年就达近万亿人民币。当出身和特权成为光鲜优越的决定因素时,民众仇富,乃是对腐败和机会不等的仇恨。
腐败和垄断导致贫富空前悬殊。2006年世界银行报告称,中国0.4%的人口掌握了70%的财富。2010年5月21日新华网发表丛亚平、李长久的文章:中国基尼系数实已超0.5或致动乱。2013年7月中旬北大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发布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收入最低的5%的家庭收入总和占所有家庭总收入的0.1%,而收入最高的5%的家庭收入占所有家庭总收入的23.4%,中国家庭贫富差距高达234倍。由于部分群体隐性福利的存在,贫富差距实际更大。当大多数社会财富被极少数权贵占去,民众必然愤懑甚至绝望。
司法不公。司法不独立、权大于法,必然导致司法腐败。全国政协委员崔永元在2012年3月8日政协会上说:“我对法律失望到什么程度,不愿意说。”有法不依,法律为权钱让路,致使冤假错案越来越多。百姓无法诉诸司法解决问题,只好上街、上访、自焚。
道德沦丧。权力失去制约,掌权者也就失去了廉耻和人格。马克思在1843年《德法年鉴》中说:“专制制度必然具有兽性,且与人性是不相容的。兽的关系只能靠兽性来维持。”可以说,今天的官场即是一个展现人性丑恶的博览会。官风决定民风,特权官员无德无信无廉无耻必然导致整个社会道德沦丧。如大兴摔婴案,是什么样的戾气和狂怒让韩某伸手戕害一个熟睡中的幼儿?根本原因是其泯灭了人性,成为恃强凌弱的野兽和魔鬼。
《谁让黑眼睛充满戾气?》一文指出:“当腐败官员痞气、霸气、匪气十足地横行霸道,当公权力不仅不能保护民众合法权益,甚至成为侵害、剥夺他们利益的直接工具,人们怎能有从容平和?他们眼中又怎能不布满戾气?”社会丑恶现象和权贵的贪腐堕落,最能诱发公众“负面情绪”,而不满和怨恨的聚集,在一定条件下,则会引发暴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