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如何从共和国主席沦为阶下囚?

2013-04-23 17:58:42  来源:《刘少奇冤案始末》

  “领导小组”确定后,从军委办公厅、公安部等单位抽调了四名工作人员。1966年12月18日晚,由谢富治(当时任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兼公安部长)、汪东兴(当时任中央办公厅主任)主持,在中南海西楼的一个小会议室里,召集抽调来的人员开会,正式成立专案组。当时宣布“名称暂叫中央办公厅丙组”,指定军委办公厅的一位秘书处长负责。

  会上,谢富治拿出上面介绍的那份“王光美专案小组领导成员名单”,交给专案组一位工作人员,要他们好好保存。

  1967年3月,随着“文化大革命”的恶性发展,刘少奇问题明显升级,毛泽东似乎也改变了原来的态度。3月9日、10日,陈伯达、康生在部队军以上干部会上讲话,点名对刘少奇从历史到现实进行了系统的批判。3月21日下午7时半,毛泽东、林彪等部分中央政治局常委接见与会人员后,留下来议论一些问题。议论中对有人提到“刘耀祖案中涉及刘少奇在1927年叛党嫌疑问题”作了研究,决定把这方面的材料交“丙组专案办公室”即“王光美专案小组”的办事机构“调查研究”。据戚本禹回忆,这项工作当时指定由康生分管。

  议论时没有记录,后来也没有形成文件或会议记录。康生似乎对这种方式有点心虚,而这件事又归他管,所以事后他特地让工作人员写了一份备案性质的简短材料。这份材料中记载有:“共同研究之后,决定:““关于刘少奇1925年在长沙被捕、1927年叛党嫌疑及1929年在沈阳被捕等材料,交丙组专案办公室调查研究。”康生亲笔在这份材料的下面注了一行字:“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五日林彪、恩来、伯达、康生都看过。”

  这份既无台头又无落款的很不正规的材料,就成了对国家主席刘少奇进行专案审查的依据。

  据参加过“刘少奇专案”工作的肖孟回忆:1967年夏,有一次肖孟问康生,设立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有没有文字的批示?康生说,毛主席在西郊机场接见红卫兵时他曾汇报过,并写过一个备忘录交给了中央办公厅负责人。

  现在分析,康生所说的“备忘录”就是这份书面材料。

  需要指出的是,这份书面材料表明,当时只是决定把有关材料“交丙组专案办公室调查研究”,并没有说要成立刘少奇的专案组。但康生、江青等人在后来的实际操作中却设立了一个相当庞大的“刘少奇专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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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马俊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