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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改革重在“起而行”

废除信访排名制度,确立“把矛盾化解在当地”的新思路,是让信访制度回归正常的转轨,依法、依理地解决信访问题。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信访改革必须回归法治轨道

  信访改革,现实中其实是谈得多做得少。那么,迫在眉睫的信访改革如何务实破题?

  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这为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指明了努力方向。信访改革将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始进行:

  一是要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二是要依法规范信访工作。三是要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四是要全力推动群众合理诉求的有效解决。总之,概括起来就是8个字:畅通、规范、公开、有效。

  张恩玺副局长同时还表示,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是中央作出的一个重大决策,涉法涉诉的信访问题占信访总量的比重比较大,在不同的层次、不同的层级、不同的反映阶段有不同的比例,但总的来讲占比比较大。这项改革怎么推进,我个人理解关键是两条:第一条,访诉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从信访工作中剥离出去。第二条,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改革之后,信访和司法的关系会变得更加清晰。总体看,信访不会也不可能妨碍司法权威。相反,通过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既能化解社会矛盾,又能减轻司法压力,反而更有利于树立司法的权威。

  张恩玺副局长提出的四点措施,也是对当下信访问题强针对性的应对举措。

  从本质上来说,信访问题说到底是权力未被约束的难题,但约束权力不可一日速成,公民对于信访产生的某种依赖心理也暂时无法消除。信访改革重在积累点滴之功,换而言之,它重在“起而行”。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整体化推进的信访制度改革能否带来更多改变,以便使信访问题真正回归法治轨道,拭目以待。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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