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派遗工四处开花,其背后是企业逃避劳动监管、节省用工成本的利益趋动。
■ 南关前/文
国家人社部制定的《劳动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日前对社会公开征集意见,部分行政法学专家认为,“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从南到北,劳务派遣工在中国的企业工厂里,同野草一般迅速蔓延。
新版《劳动法》旨在加强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而派遣工的泛滥却人为制造新的劳动用工“二元结构”,强化了不公。专家指出,派遗工四处开花,其背后是企业逃避劳动监管、节省用工成本的利益趋动。
近年来,派遗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有了爆炸式增长,成为新的社会热点和不安定因素。加大劳动监察力度,落实同工同酬,完善细化《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工的相关法律规定,已是迫在眉睫。
“迟早要来”的危机
坐轿子车的和骑车的,这是某港口装卸服务有限公司的码头工人对自己身份的直观认同。
这种低人一等的疏离感源于这样一种景象:每天,大量身车印有“港口集团”的通勤大客从港口的各个码头呼啸出入,空调车上大都坐着衣着整齐的员工;另一种蔚为壮观的情形是,每天早中晚,大批头戴印有“港口装卸服务有限公司”蓝色安全帽的人,骑着自行车和摩托,鱼贯出入各个码头,出来的人满面污渍,浑身被汗水浸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