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任增禄任职华亭县委副书记、代县长;次年1月,他正式当选为华亭县长;2009年7月,任增禄出任华亭县委书记;2011年11月19日,任增禄调至平凉市,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如果以任增禄担任县长(代县长)、县委书记以及市人大常委副主任为三个时间段,分别划分成第一、第二、第三区间可以观察到:大部分的贿赂横跨于任增禄担任县长与县委书记期间,自其担任县长始,至卸任书记终,只有极少数的贿赂发生在其调任平凉后。
这些贿赂行为的发生时间分布图(见图3)显示:贿赂仅发生在第一区间的有14起,仅发生在第二区间的有20起,仅发生在第三区间的只有1起。而横跨一、二区间的则有61起,横跨二、三区间的有9起,横跨一、二、三区间的有25起。
由此可知,贿赂的发生与任增禄的直接职权呈正关联性。在县级政府中,由于县委书记在人事任免、资源调配上的实际权力高度集中,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权力监管真空,在出任县委书记后,贿赂发生的数量更加频繁了。
任增禄上调平凉后,虽然从官阶上是县级升到副厅,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权与县委书记不可同日而语,与原来华亭官场的联系也不紧密。另外,任在升迁平凉后时间不长即被调查,其接受的最后一笔贿赂发生在2012年4月,总体受贿数也因而较在华亭时少。
这也意味着,在基层政权中,腐败不仅与官员的官阶高低相关,更与职务的实际权力大小及权力受到制约的状况正关联。
此外,据《财经》记者统计,在2008年春节、2009年春节、2010年春节、2010年中秋、2011年春节,这五个时间点上出现了贿赂数量叠加的高峰:在129起贿赂中,覆盖这五个时间点的贿赂均超过了90起。逢年过节期间的礼尚往来,成为了贿赂的便利平台,也成了见怪不怪的县级政治生态现实。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五个贿赂高峰中,2011年春节尤其特别。在129起贿赂中,覆盖这一时间点的贿赂达到了95起,在所有时间点中发生贿赂的频率最高。究其原因,华亭县不仅在2010年底提拔了一批科级干部,2011年3月也是公布副县级后备干部重点考察人选的时机,对于任增禄本人而言,这也是他以县委书记身份度过的最后一个春节。这些因素叠加,诸多笔金额巨大的贿赂都发生在这个春节——行贿人或感谢领导提拔,或想在领导离开华亭之前,最后再搏一把。
这点在萧县县委书记毋保良一案中同有体现(参见辅文《县官沉疴》)。
在任增禄案129名涉事的官员中,绝大多数是华亭本地的官员,占到110名。其余依次为平凉市官员14名,庄浪县官员2名,灵台、庆阳与崇信县官员各1名(见图4)。《财经》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这19名涉案的华亭县外干部,皆有在华亭工作的经历,贿赂也发生在当事人在华亭工作期间。

观察此案中所有贿赂行为的时间和地域特点即可知,虽然贿赂的时间横跨八年、也包含华亭之外的政府官员,但从本质上来说,这就是一份华亭县级官场的贿赂实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