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省的诞生
改进村制的推行,使得山西在两个方面发生了立竿见影的变化,其一为匪患断绝,其二为义务教育普及,此外,对于推进“六政”、移风易俗也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 。
阎家老宅内使用过的物品
在“人民须知”的宣传册中,这样写道:“凡是山西百姓,不论贫富贵贱的小孩子,七岁到十三岁,这七年内须要有四年上学,这就名叫国民教育;凡上过学的人,知识就高了,身体也壮了,为父母的无论如何贫穷,总要使子女上学,是父母对于子女的义务,又名叫义务教育;国家法律定的,人民若不上学,就要罚了还得上学,又名叫强迫教育。”
1925年,陶行知在实地考察之后,评价山西的义务教育:“我们不能不佩服山西人民对于义务教育之忠实努力,自从民国七年开始试办,到了现在山西省100学龄儿童中已有70多人在国民小学里做学生了。山西之下的第二个省份(江苏)只有20%多。可见,真正实行义务教育的,算来只有山西一省。”
1928年,山西省政府检验对推进村制工作的总结,认为已经初步普及,并在移风易俗、推动经济、普及教育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以教育为例,山西男童普及4年义务教育的比例为80%,女童为40%。同年,阎锡山上书南京政府,呈报7年来工作经验及成就,希望南京政府以山西经验为范本向全国推广。
与此同时,民国其他正在进行乡村自治实验的改革家,对阎锡山的推进村制工作并不认可,以梁漱溟为例,他于1930年考察山西村治后,得出了“有其名,无其实”的评价。
除山西以外,民国再无第二省能如此大规模地普及倡导村治。梁漱溟从1928年开始在山东推进乡村试验,因为山东政局的不稳定而中途夭折,南京政府虽然于1932年以后开始大规模地倡导村治,并树立了江宁实验的样本,但为应对随之而来的抗战大规模动员,又重新启动了保甲制度,中国结束封建社会后全国普及村治的梦想遂化为泡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