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团体“香江智?”昨日举办题为《普选──寻找我们的共识》论坛,邀请了多位讲者出席。这是一个很成功、具有启发性意义的活动。
首先,论坛五位讲者: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及“真普联”的汤家骅、郑宇硕,五个人代表了三个不同方面:袁、谭是特区政府主要官员,且同是“政改咨询专责小组”的成员,发言和立场反映了特区政府在普选议题上的宪制角色;“珠姐”谭惠珠,则是本港《基本法》权威,是极少数全程参与《基本法》起草工作的港人代表之一,现任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本身又是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和资深法律专业人士,堪称“依法普选”代言人;至于汤家骅和郑宇硕,两人同属“民主派”,但最少汤家骅在普选议题上认同依法办事,提出了力求符合《基本法》提名委员会权力和架构的“排序复选”办法,而郑宇硕则成立“真普联”,提出什么“公民提名”、“政党提名”、“提委会提名”的“三轨提名”办法,两人取向明显有不同。
但就是这样五位分别代表政府、建制和泛民的人士,可以在特区政府政改咨询正式提上议事日程之后,共聚一堂、共坐一台,大家按照自己的立场、观点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而且在发言中有说理、无攻击,有讨论、无排斥,发言在坚持中不失客观,气氛在严肃中不失幽默,可说是为未来讨论政改活动立下典范。政改咨询开展首周,就能有此“华山论剑”武林大会,可喜可贺。
事实是,二○一七普选特首,必须依法办事、不能天马行空,但是,依法归依法,现阶段既名曰公众咨询,那就首先要做到让人讲话,特别是要让持不同意见的人士讲话,正是真理越辩越明,又何惧争议和辩论?
就如口口声声“真普选”的郑宇硕,也在力言其所炮製的“三轨提名”也“符合《基本法》”,那就好嘛,就让郑宇硕面对公众交代他的“三轨提名”到底是怎么个符合《基本法》?《基本法》第四十五条,明明白纸黑字写得一清二楚:“行政长官……最终达至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产生的目标”,这里面,“广泛代表性”可以多磋商、“民主程序”可以再研究,但要说到提名权以及提名渠道,“从头到尾”就只有提名委员会这一“轨”。郑宇硕口中的“双轨”、“三轨”,怕是“心中有鬼”吧?
当然,按照政改整体部署,现阶段首轮公众咨询,是多谈原则、多讲法理、多议框架而暂时不谈具体方案,此一做法的目的是希望公众能明白普选必须要依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和“决定”行事的道理,以免讨论变成无的放矢;但与此同时,普选既然事关改变特首的产生办法,那就必然会涉及到选举的各个具体环节、办法和方案,不可能只讲原则而不“落地”,否则咨询也就凝聚不了共识,变成无功而还。
因此,事实摆在眼前,正如谭志源局长昨日在论坛上的“妙问妙答”:有没有不要二○一七特首普选的?如果答案是要、人人都要,那么,大家就应该朝?同一方向,同一目标而努力,依法普选大方向决不动摇、具体方案不妨“海纳百川”,通过咨询辩论,谋求缩窄分歧、凝聚共识,最后达成二○一七普选特首的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