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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要入“大直路” 得靠“三共识”─解读之三

普选必须依照《基本法》及人大解释及《决定》办事,因为二○一七普选特首是“一国两制”之下的特区普选,不是“港独”普选,不能视《基本法》如无物,另搞一套。普选、依法、爱国,是缩窄分歧、凝聚共识的三大准则,也是“大直路”必须依靠的“三共识”。

  政务司司长、政改咨询专责小组组长林郑月娥今日在报章上撰文,再一次重申特区已进入迎接普选的“大直路”,呼吁各界都能以理性、平和、务实的态度,以开放、包容、求同存异之心参与讨论,大家有商有量,实现普选。

  与此同时,特区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也在其网上专栏“局长随笔”以《积极凝聚最大共识》为题撰文,指出政改咨询既要全面、深入地讨论问题,也要让各个界别、阶层的市民都能参与,要让全港十八区的意见都能表达出来。

  眼前可见,自特首梁振英、小组组长林郑月娥到各司、局主要官员,对推动政改咨询都是满腔热情和积极负责的。事实是,依法推动二○一七普选特首,既是特区政府的宪制权责,不落实好将无以对中央、无以对港人,同时也将是对特区政府整个管治工作、施政水平的一大考验与提高,能处理好此次政改咨询和最终落实普选,政府未来的工作必会更上一层楼,施政能力和信心都将会大大提高。

  林郑和曾德成在文章中都十分强调公众参与、充分讨论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性。此一取向十分正确,也十分重要。事实是,普选本来已有《基本法》条文和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及《决定》作为法理基础及法律框架,只要依此而行,普选也可以入“大直路”,政府为什么还要如此“劳师动众”进行公众咨询?答案只有一个,勍是因为二○一七普选是涉及全港市民根本利益和福祉的大事,不能由政府“包办代替”,更不能让反对派政客“越俎代庖”。因此,未来五个月内的公众咨询,不仅涉及二○一七普选能否成功落实,更重要的是,普选成果将直接关系到特区未来的繁荣稳定与长治久安,每一个香港市民都有责任确保普选成功,确保普选不利特区这一负面效果不会出现。

  眼前,包括林郑司长和曾德成局长,都在讲包容、讲兼听,强调要缩窄分歧、凝聚共识。此话当然不错,咨询目的就是要让大家讲话、让为政者听大家讲话,但兼容的尺度在那里?共识的准则又在何方?这是需要认真先予解决的,否则不仅兼听会变成无的放矢,共识最终也无法凝聚成功。

  毫无疑问,眼前在政改咨询工作上,已经可以形成三条基本共识:

  一是二○一七必须普选特首,个中原理至明,中央希望普选、人心盼普选、特区需普选,否则各方皆失望、无人是赢家。

  二是普选必须依照《基本法》及人大解释及《决定》办事,因为二○一七普选特首是“一国两制”之下的特区普选,不是“港独”普选,不能视《基本法》如无物,另搞一套。

  三是选出的特首必须爱国爱港及不抗中,一来“抗中特首”不会获中央任命,特区冒不起这个风险,二来即使“抗中特首”钻空子、变法子当选,港人社会也只会被其带入绝路,繁荣安定成泡影。

  因此,普选、依法、爱国,是缩窄分歧、凝聚共识的三大准则,也是“大直路”必须依靠的“三共识”。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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