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这一说法,与其说是对立法会议员的恭维与尊重,不如说是对他们宪制和法律责任的一个忠告与提醒。事实是,政改“五步曲”,在宪制和法律上共有三个层面:特首提交普选方案是其一,中央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或备案是其二,而这两者中间还有一层,就是立法会。按照《基本法》规定的“五步曲”,特首向中央提交的普选方案,必须在立法会得到三分之二议员的多数通过,如果这一关通不过,方案无从提交,普选也就无从提起,可以“收档”矣。
因此,林郑说政改咨询的对象是公众,但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立法会,这是实话。而眼前,中央真心诚意希望港人二○一七依法普选特首的诚意不用怀疑,特区政府和特首落实宪制责任依法推动普选的努力更是有目共睹,但毋庸讳言的是,这第三步曲即立法会三分之二通过这一关,与“大直路”的概念可说南辕北辙,不仅不是直路,而且荆棘满途,就在昨日的政制委会会议上,反对派议员对林郑等三人“大兴问罪之师”,指咨询是“假咨询”,欺骗市民,其中,黄毓民更对林郑等出言恐吓。指望他们会加入政改“大直路”,无异是与虎谋皮。
而更为诡异和讽刺的是,这些最有可能妨碍普选、断送普选的人,恰恰就是眼前喊普选喊得最大声的一群。他们不断抛出什么“双轨提名”、“三轨提名”方案,反对提名委员会作为机构整体提名,指规定候选人数目是“筛选”……,把自己打扮成“真普选”的化身,打扮成港人普选权利的捍卫者和带头人。但事实是否如此?答案是恰恰相反,他们只讲提名和“筛选”,不提《基本法》、不提人大解释和决定、不提中央的宪制权力,日后特区政府制定的普选方案,想要过他们这一关,就会变得非常困难,以至“凶多吉少”。部分反对派立法会议员以及“佔中”、“真普联”和“学民思潮”一伙,他们鼓吹的一套如果得逞,二○一四年中佔中“成功”,二○一五年上半年政改方案在立法会鎩羽,他们就会倒打一耙,把普选失败的原因和责任推给中央、推给特区政府,令港人社会从此陷入更大的分化与对立之中。
事实是,特区政府的咨询工作非常重视立法会议员的意见,中央也不排除会与不同政见的人士沟通,力求做到兼容并蓄、缩窄分歧、凝聚共识,但依法普选这一大原则不容改变。我们奉劝是反对派议员必须看清形势、看清事实和权衡利害得失,一旦二○一七特首普选依法落实、成功举行,二○二○普选立法会也会紧接而至,他们也会是最大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