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的话语系统里,政权意义上的“国”、政治符号中的“国”与主权国家意义上的“国”往往暧昧不明,这就造成了语义上的陷阱。各方往往没有明确政权、国号与国家之间的差异。海峡两岸不是国与国,“一个中国”更不是“第三国”,各方不应被表面的“国号”之争所迷惑。两岸关系的实际是双方为同一国家境内两个大小势力悬殊的对立政权,双方在政治上竞争的标的物,对内是中央政府之争,对外是谁拥有中国代表权之争。在海峡两岸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是不同时空背景下两个时而敌对、时而对立、时而对话、时而合作、时而竞争的政权各自主张的政治符号。在历史进程中,“中国统一”概念的时代内涵虽然有所不同,但双方竞争的政治实质并非“领土、人民和主权问题”,而是如何实现“国家政权统一”的问题。
“合情合理安排”的增量原则
“和平发展”是两岸复归统一的现实路径。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和平统一首先要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在目前两岸的政治社会中,“和平发展”具有最普遍的共识,双方在这一概念上分歧最小,台湾各党派甚至绿营代表性政治人物都提出过相关政治主张。因此,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为和平统一创造更充分的条件,是两岸人民最大利益之所系。在此基础上,“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作为解决两岸分歧的指导方针,必须关照台湾问题的特殊性,其内涵与外延应针对台湾的现实情况“作出合情合理地”调整,有所为、有所不为。
首先,我们应当明确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原则立场,共同维护“一中框架”。
两岸之间的“合情合理安排”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其中“合情”是主观的面向,要求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存量变化与增量产生,应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两岸中国人的情感需求;而“合理”则是客观面向,要求两岸间的增量部分必须符合现实的法理结构,即“一中框架”。
“一个中国”在两岸之间虽不能简单等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国”,但其也绝不是虚无的概念,而是一个现实结构。这个结构一方面是内生的,由两岸双方在政权对立过程中产生并不断强化;另一方面则是由国际社会赋予并普遍承认。在此情况下,台湾方面的国际活动受到某些限制是一种客观存在。台湾作为中国的地区,如果试图以“主权国家”身份进入国际社会,这就意味着“一中框架”的弱化以及对国际秩序的挑战与颠覆,必然受到广泛地反对。今天的南北朝鲜同时加入联合国,他们在国际法上已是两个国家,朝鲜半岛的统一将为此付出巨大的政治代价。因此大陆方面秉持“一个中国”原则立场,不接受台湾以主权国家身份获取所谓“国际空间”,并不是对台湾的“打压”,而是维护两岸同属一国的必然选择,当年台湾方面也是秉持这一立场。
在大陆民众对台湾内部的“台独”问题、“中国人认同持续降低”问题还放心不下的背景下,大陆方面仍有必要在维护国家领土统一和完整上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台湾方面不应挑战“一中框架”,造成“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国际观感。这样不利于两岸的和平发展,同时其产生的政治后果也不符合台湾方面恪守的宪政原则和法理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