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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愤,点燃法律激情还是烧死司法公正?

网络舆论场都在成为一个对司法过程以及“公正”观念本身,产生巨大影响的平台;也在成为对个人权利而言,保护与损害并存的争议之地。

  

  网络舆论再追问

  不论是较早时候的彭宇案、许霆案,还是当下一些颇有看点的拆迁事件,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本身并不复杂的案件,由于网络舆论的加入而变得更尖锐、更混乱,给司法人员造成了压力,干扰了审判权。前不久,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指出“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人及其亲属闹访和‘限时破案’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裁决和决定”,即可看做对舆论与司法关系的一次梳理和回应。

  诚然,在现实中,不能否认“舆论定罪”个案的存在。但是,中国舆论到底对司法公正有着怎样的影响,这种影响又基于怎样的制度土壤,都是尚不明确的问题。由于中国新闻机构存在严重的非独立性,舆论实际上根本没有获得过真正意义上的广泛公正和开放,这造成社会公正的构建和监督机制,缺少重要一极。而在利益格局日趋复杂的今天,公民权利急于寻求法律保护,那么,网络舆论音量不断增强,是否又是对过去传统舆论场许多声音缺位的一种弥补呢?

  从公众的角度而言,如果没有网络舆论对于司法实践的所谓“干预”,像孙志刚案、“躲猫猫”案这样的案件,是否真能如最后大家所看到的一般,水落石出?又是否能够产生后来那样的震荡效果,最终触及不合理的法律法规,推动恶法废止呢?这些,显然并非一个“炒作”可以言尽。

  在最新的一个案例中,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非法集资案案犯曾成杰,引起全国媒体、法律界和企业界的重视。判决和执行死刑过程中的许多细节,正是随着网络讨论的不断深入,而逐渐被披露和被省思的。过去以低调著称的知名企业家王石,此番大胆发声,而他在企业界颇得共鸣的观点,不仅发自微博,更通过共识网、思享会等网络平台得以传播,在企业家群体内掀起一场对于如何保护自己和群体权益的讨论。这,或许既代表一种不同寻常的表态,同时也是下一步网络舆论场演进的发向。

  总之,无论我们愿意与否,网络舆论场都在成为一个对司法过程以及“公正”观念本身,产生巨大影响的平台;也在成为对个人权利而言,保护与损害并存的争议之地。那么,到底“网民情绪”这种复杂多变、起伏跌宕的声线,是否真有很多人想象的那种能量,又是否真的能够对中国民主法治产生巨大推动作用,我们仍在探索的路上——激情是点燃星星之火,还是引两败俱伤,现在结论还言之过早。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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