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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愤,点燃法律激情还是烧死司法公正?

网络舆论场都在成为一个对司法过程以及“公正”观念本身,产生巨大影响的平台;也在成为对个人权利而言,保护与损害并存的争议之地。

  

从公众的角度而言,没有网络舆论对于司法实践的所谓“干预”,许多案件不能顺利地水落石出(配图)

  一些网友担心,李天一家人利用自己的人脉和权力,对司法审判发挥影响;更多的人痛恨李天一,则直接源于他所代表的那个阶层常见的胡作非为。然而,随着从“事件”到“案件”的变化,“情绪因素”必须为“法律因果”让路,各路人马因此在互联网平台上激烈交战——有人将李天一从小到大的资料“人肉”出来,塑造了一个在各方面都堪称劣迹斑斑的纨绔子弟形象,这相当于给李天一做了一份很不利的“人品鉴定”;而李天一的辩护者也没有采取守势,许多关于强奸案受害人及证人的“料”,不断在网络上“透露”出来,让围观者的情绪起伏不定……这仿佛将激烈的控辩对峙延伸到网络,而网络舆论的观点是否会作为一种反馈或者启发,渗入此案的法律进程,恐怕很难说得清。尽管如此,从李天一的母亲梦鸽,从一开始的回避躲闪,到学会将各种申辩观点在第一时间通过微博发布,已可见各方对网络的重视与利用——双方都明白,即使不能左右网络舆论,也必须让网友听到己方的声音。

  网络舆论场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受到重视。这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一种预测——即网络舆论,可能对司法审判的过程甚至结果,产生很多影响。这是在看不见对手和队友的擂台上搏斗,没有人愿意在这场不见硝烟的战争中做挨打者。在较早时期,网友或者说网络舆论,关注的还主要是一些事关个人道德的社会新闻,比如天涯论坛网友发起的关于“姜岩自杀事件”的辩论等,这些辩论更像不同群体的性格展现,激烈但平等,因此,往往也在一片口水中烟消云散。而最近几年,网络舆论场的焦点,转向涉及公共重大利益和社会基本公平公正等议题,其间利益复杂、矛盾尖锐,这不可避免引起一些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紧张乃至干涉。一些对网络舆论干扰司法深以为虑的人,甚至提出“网络操纵论”、“网友工具论”等观点。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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