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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农民工的打工历程与生命期待

来自四川阆中偏远山村的工人何正文是中国农民工打工历程的一个缩影;他更是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先锋——中国第一个无劳动合同而拿到补偿款的农民工。所以,在他的身上,可以完完整整地看到一个农民工的打工历程与生命期待。

  何正文,1963年生于四川省阆中市妙高镇白垭塘村何家湾村民小组。和很多普通农民一样,何正文家里上有老下有小。他说,要讲起第一次打工,那还得从1983年说起。

  第一次外出务工:初尝打工的艰辛

  1983年10月,20岁的何正文开始了自己的第一次打工生涯,就是跟着姐夫的堂哥去安徽宿州修补马路。当时的工钱是一天一块钱,干一天有一天的工钱。那时候都是早上7点钟吃完早饭骑自行车到县城,干上八九个小时,然后赶在太阳还没落山时回家。中午的时候,姐夫的堂哥管工人馒头、面包和汽水喝。“那时候觉得喝汽水是件很享受的事情,所以很兴奋。”

  就这样,一直干到1985年的冬天,何正文因为父亲在帮别人开山采石时被石头砸成重伤,而不得不回到家乡。回乡后,上过高中的何正文被何家湾生产队的村民推选为生产队长。那一年,何正文22岁。

  当了生产队长的何正文确实踌躇满志想给村里做一番事业,于是他找来与养殖、果树种植有关的书籍,教村民如何养鸡、种植果树。几年下来,村民们都挣到了一些钱,但由于外出打工收入更高,何正文在村里办的项目参加的人越来越少。于是,1990年元月,也想着出去打工赚点钱回来盖房子的何正文,开始了自己第二次的外出打工生涯。

  第二次外出务工:感受最后的“单位职工”

  1990年的春节过后,何正文跟随自己的小舅子和大舅子去了长春住宅建筑公司做小工。那时的长春住宅建筑公司还没有进行改制,砖瓦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等工种的大工都是正式工人,要么是长春市区的城镇户口,要么是来自长春郊区农业户口的工人。遇到工程紧的时候,公司才会从外面临时招用一些临时工来充当小工。

  于是,何正文就成了长春住宅建筑公司五处临时招的一名小工,工作是给正式工人递砖、和泥。何正文说,那个时候临时工和正式工人在工资上没有什么差别,只是不能享受单位的福利,而且也没有“农民工”这样的称呼。

  就这样,何正文一直从春节干到10月份,才回到四川老家。这一年,何正文给家里带回去了1100块钱,这些钱是他不曾有过的高收入。而更让何正文不曾想到的是,这竟是他最后一次接触建筑公司改制前的“单位职工”,体验最后的单位劳动体制。几年之后重返长春时,他早已无法寻觅长春住宅建筑公司的任何一点痕迹。

  第三次外出务工: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劳工生活

  1993年,已经两年没有打工的何正文被大舅哥的媳妇动员去广东惠阳澳头镇进工厂打工。可他等到了澳头镇才发现,那里的工厂并不多,而且多数是招女工,他进去比较困难。于是,何正文就通过老乡关系,在惠阳找到了一个搞风钻的活儿干。

  何正文说:“做风钻一天30块钱,比长春的工资高,但危险。爆破工和我们一起做,爆破工一天50块钱,爆破其实也没啥,但是我媳妇不让干,觉得这比风钻更危险。惠阳的天气热,一早天不亮就吃饭,吃完饭干活,天黑收工,一天干十二三个小时。那时候没有什么防护,我干了一天发现灰尘太大,把钻机开动后,周围全都弥漫着灰尘,完全看不清旁边人的面目。”那时候已经不像长春那样按月发工资了,而是每月从包工头那里借支生活费,等回家时才结算工资。后来,何正文干到9月份就回家了。

  何正文说:“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一直对那里怀有一种美好的梦想。我去了那里之后发现在那里赚钱太容易了。想赚钱的话,不走正道也能赚钱。我的很多老乡在那里搞歪门邪道。但我不想那样生活,于是就回了老家。”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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