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街道是县级城市---宜兴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从2006年宜城镇撤消宜城街道设立以来,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以社会治理为主,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从中看到一些社会治理中应当把握和平衡好的关系。综合一下,有八个关系。
这八个关系分别围绕经济社会的发展理念、发展阶段、领导体制、资源依靠、发展目的、工作方法、保障措施和创新发展,作一些阐述,谈谈个人体会。
这八个关系提醒我们,遵循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可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更好开展。
一、有形发展与无形发展的关系
一个充满幸福感的现代化城市,首先是一个美丽城市,市容靓丽整洁,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到位,同时又是一个和谐城市,市民的素质较高而且在不断提高,社会有序,关系和谐。美丽城市、和谐城市协调发展,居民才会安居乐业,内心充满幸福感,这个城市才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幸福城市。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一手抓有形发展——增强经济实力、搞好硬件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建好美丽宜城;一手抓无形发展——以人为本,在改善民生和创新治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建好和谐宜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统筹推进,合二为一。
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积累,宜城有形发展这个轮子转得更快些。经济实力增强了,无形发展就有了好的基础和条件。但是,一个轮子转得快,一个轮子转得慢,就会产生不持续、不协调、不和谐的问题,正如十八大报告中指出:社会矛盾明显增多,一些领域存在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现象。我们应当加大社会建设的投入,更好地重视民生、加强社会治理,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强文化软实力,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参与和谐社会建设,让宜城无形发展这个轮子转得快些,与有形发展同速运转、同步前进,走出符合宜城实际的科学发展之路。
二、政府行动与社会行动的关系
社区是由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当前宜城街道的社区发展,处于什么样的历史阶段呢?
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我国的社区发展正处于“政府决策、政府行动”(以下简称政府行动)阶段向“政府决策、社会行动”(以下简称社会行动)阶段转变。宜城街道的社区发展,总体上也处于这样一个阶段性转变过程中。
处于这一阶段性转变过程中,宜城街道已基本完成了政府社会治理职能社区化的过程,架构了行政管理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体制基础,也就是政府的社会职能重心下沉到了社区,由社区事务工作站来承担,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赋予社区协助政府履行社会的职能并落实了相应的经费保障。
是否有可能缩短这个转型时期,快一些进入社会行动阶段呢?这是一个需要在实践中探索的课题,可以围绕以下内容进行探索。一是促进社会行动步伐的加快。出台扶持政策,培育社会组织并将他们变成政府的合作伙伴,街道的巷头社区设立了“社会组织孵化器”,就是这方面工作的尝试;引导社会个体由单位人转变为社区人,例如,组织街道机关的党员进社区报到,在做好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走进社区,承担起相应的社会义务;推动驻社区单位成为社区成员单位,街道的宜北社区建立“大党委”,把辖区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吸收为“大党委”兼职委员,形成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统筹共建的社区建设新格局,实现政府行动与社会行动的有机结合、互动合作,等等。二是加快政府社会职能协作化进程,建立较为完善的扁平式社会治理协作机制、公共服务协作机制、居民自治的组织机制。例如,抓住宜兴市公安局加强社区警务建设工作的机遇,有效整合社区民警、社区公安辅警、驻社区城管人员、社区治保员,在社区治安、市容管理、交通协管等方面发挥好综合管理作用,做好社区人员信息化管理等基础工作,由对上负责、各自为战的状况转变为以社区业务工作为导向的扁平式协作机制。如果这些方面探索有成效,社区发展将更有成效,进入社会行动阶段的步伐会加快一些。
进入社会行动阶段,社会发展将摆脱对政府的过多甚至过度的依赖,社会力量将在更大的范围和更广的程度参与社区的发展。这一阶段的社会发展,具有内生性的发展动力,是可持续的、较高形态的、较为成熟的内涵式发展。